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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红色资源打好奋斗的底色
- 2、既能谋国又擅谋身——真正的汉初功臣第一人陈平
- 3、每日一序丨时间的礼物序:致克桑的信
- 4、躬耕地在隆中不容置疑内容转载前人发帖
- 5、书摘-柏克法国大革命反思录契约、国家、教会、教士、财产
用红色资源打好奋斗的底色
“参观抗日红军大学旧址的时候,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红大一科的石板凳。我们都坐了一下,感受当时办学条件的艰苦,穿很厚的衣服坐石板凳还是会觉得冷。”延安市新录用公务员南卉卉说,“当年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大家凭着崇高的理想信念坚持战斗。迈进新时代,我们更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接续奋斗,做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10月18日,延安市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在志丹县开班,其中一项培训内容就是走进红色旧址,感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精神。
红色资源是我党艰辛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用好红色资源
122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0703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76家革命纪念馆……我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富集优势,唱响红色品牌,让红色资源活起来、火起来。
“不起眼的马兰花见证着红色精神的赓续,传承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近日,在位于延安市杨家岭革命旧址的中共七大会址外,举办了一场沉浸式、体验式的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置身红色旧址,讲述“盛开在党旗下的马兰花”等5节微党课,引发在场党员干部的强烈共鸣。
延安,革命圣地。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事业从低潮走向高潮、实现历史性转折的时期。近年来,延安市深入挖掘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好445处革命旧址,着力打造“中国革命博物馆城”。延安革命旧址展览展陈改造提升后,先后推出《不忘来时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伟大历程——中国共产党延安十三年历史陈列》等精品展览。各级党组织将延安革命旧址及各县区革命旧址作为接受“延安精神再教育”的场所,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瞻仰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参与拓展训练等形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延安精神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陈家坡不一般,明灯广场在眼前。明灯亮、明灯红,明灯照耀着向前行……”在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的陈家坡会议旧址,今年71岁的杜天祥用说快板的方式讲解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红军的英雄事迹,吸引了一大批参观者。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陈家坡会议旧址管理所在精心整理挖掘、广泛宣讲阐释红色故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根据现有红色资源,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照金苏区革命史、陈家坡会议等内容深度结合,通过现场教学、唱红色歌曲等多种形式,讲好红色故事,为促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贡献力量。
讲好红色故事
“这种表演方式能够把人带回过去,让我们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那段峥嵘岁月。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我要接续奋斗、不断努力,把照金精神传承下去。”看了大型情景组歌《红色照金》,铜川市耀州区劳动模范、耀州中学教师付伟忍不住热泪盈眶。
立足陕西实际、突出陕西特色,我省紧紧依托丰富的红色资源,通过“看、听、唱、行”等多种方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陕文投集团高标准策划的榆林“心中的歌”庆祝建党100周年陕北民歌音诗画演出项目、《黄河大合唱》交响音乐会、榆溪坊水上惠民演出,成为榆林红色演艺的新名片;创排照金“陕甘烽火”红色主题演出项目;红秀《延安 延安》累计演出300多场,成为到延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悟思想强根铸魂 奋进新时代追赶超越”主题活动的首选观演项目。
延安市梳理出1921年到2021年发生的重大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涌现出的重要人物,通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党史知识。开展“党史宣讲百家行”“圣地芳华 初心闪耀”等宣讲活动,通过微党课分享、家书诵读、音乐党课、红色故事等形式,让听众汲取开拓前进的勇气、智慧和力量。
省文物局联合省委党史研究室,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聚焦革命精神传承,依托全国首创的“互联网 革命文物”教育平台,组织开展“红旗漫卷——陕西革命旧址云上展”。共遴选100个特色鲜明的革命旧址并将其搬上“云端”,运用5G、VR、视频云等技术手段,对革命文物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打造云上爱国主义教育空间,观众足不出户即可“云”游陕西革命旧址,重温革命历史。
同时,我省注重发挥文艺作品育人功能,传递精神力量。开展“看电影学党史”“四个一百”(百部影视剧展映、百场舞台艺术精品展播、百场文化艺术展览、百名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展播)等活动,推出电影《柳青》《永远是少年》、话剧《共产党宣言》、电视专题片《延安记忆》、纪录片《本色》《东渡!东渡!》等一批文艺作品,推动红色资源火起来、红色人物亮起来、红色精神扬起来。
传承红色基因
“今年3月,教育部发文要求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陕西照金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张家胜说,“我们以‘护送鸡毛信—使命必达’等特色主题研学课程为主体,以红色文化为核心,以生态体验为补充,开发‘文化 游学 教育’新模式,受到省内中小学校师生与研学机构欢迎。”
红色基因,血脉传承。我省通过专题报告会、党史故事分享会、课本中的英雄人物讲颂会、小小讲解员讲革命故事、“人人讲党史、周周微党课”等和党史主题征文、诵读赛、演讲赛、知识竞赛等,深入开展红色故事进校园活动,在学生们心中种下爱党、爱国的种子,使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马栏是陕甘宁边区的南大门,是仁人志士奔赴延安和军需物资运往延安的主要驿站和红色通道……”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旬邑县马栏齐心九年制寄宿学校红色讲解社团的小小讲解员,在马栏革命纪念馆开展“学党史、讲党史”系列活动。小小讲解员身着红军服装,热情饱满,向前来旅游参观的游客讲解马栏革命史。
回望过往历程,眺望前方征途,我省始终坚持赓续红色血脉,从娃娃抓起,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组织中小学生通过上好“开学第一课”、寻访红色足迹、参与志愿讲解、观看爱国影片、参与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他们传承红色基因,树立远大理想,把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打下的红色江山守护好、建设好。
既能谋国又擅谋身——真正的汉初功臣第一人陈平
(本文约8900余字,阅读大概需要12分钟)
在今天提到“乡党”,大都将其视为陕西方言,即对老乡的称呼。不过作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那地方可不止地底下埋的都是宝,关中人嘴里说出的话也不是闹着玩的——“乡党”一词的渊源可谓由来已久: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周礼·地官·司徒第二》)
又有释曰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五百家为党,合而称之为乡党。
古代帝王将国家视为私产而世代相袭,故有“家天下”之称。因此古人更加重视宗族关系甚于国家观念,才有“家国”之说——家在前而国在后。儒家也认为“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礼记·大学第四十二》)
而乡党关系,则是在古时除宗族关系而最被重视和信任的人际关系之一。
汉高祖刘邦以一介黔首之身平乱夺国,最为仰仗的就是他的乡党,即丰沛(沛郡丰邑)集团——刘邦建国后论功定封,初置18侯中,来自丰沛砀地区的就有11人;《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中所载得侯爵者147人,出身上述地区的“乡党”就有51位,别看仅占三分之一强,但萧何、曹参、周勃、樊哙、王陵、夏侯婴、雍齿、任敖、灌婴等哪个不是鼎鼎大名、青史流芳的贤能之臣?更遑论从汉高祖到文帝初期,朝中重臣要职几乎都被丰沛乡党所垄断。
汉初随秦制不设三公,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的地位与之相似
都说刘邦诛杀功臣,可是看看他杀的都是谁——燕王臧荼、楚王韩信、赵王张敖(因为是刘邦的女婿,所以只废其王爵而未诛之)、自立代王的陈豨、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以及韩王信,都是他在白马之盟中要求“天下共诛之”的“非刘氏而王者”。除了那个因为脑子不好使跑到匈奴去的卢绾,没有一个丰沛乡党。
也就是说,只要是刘邦的老乡,而且跟他一起打过天下、立过功劳的,不但都能得到善终,而且会被委以重任,并遗泽子孙同享富贵。
而在非刘邦乡党的群体中能享受到上述待遇的,除了一门心思研究学术的张苍,也就只有陈平一人了。
早年的陈平——从阳武之耻到因祸得福。
陈平是阳武(今河南原阳)人,阳武在战国时先属韩,后被魏国所占,跟先属宋后归楚的丰沛完全扯不上关系(韩信出身曾同属楚国的淮阴,能勉强跟刘邦拉上老乡关系),自然算不上刘邦的乡党。不过陈平跟张良这两位“外乡人”,却成为刘邦成就大业过程中最为倚重的谋士:
“张子房青云之士,诚非陈平之伦。然汉之谋臣,良、平而已。若不共列,则馀无所附,故前史合之,盖其宜也。”(《三国志裴松之注·卷十·魏书·列传第十》)
蓝圈是丰沛集团的老家(含韩信),紫色是张良,橙色是陈平
陈平少时家贫,却不愿田耕而好游学,尤喜黄老,在时人看来就跟现在那些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没什么区别。因此他不但受到嫂子的嫌弃,还被乡亲们视为全县之耻:“平贫不事事,一县中尽笑其所为”(《史记·卷五十六·世家第二十六》),这种经历跟同样出身贫寒的苏秦、韩信等人颇为相似。
不过当地有个财主张负“慧眼识珠”把孙女嫁给了陈平,当然更大的可能性是在坑他——张财主的孙女嫁了5次死了5个老公,再也没人敢娶了,于是就来祸祸陈平。不过陈平命硬,不但没被克死,还因为有了丈人家的资助,混社会混得更加如鱼得水。
初出茅庐——“三姓家奴”终遇明主。
秦二世胡亥元年,陈胜吴广于大泽乡起事,魏国公子咎乘势夺取魏国故地,称魏王。陈平作为魏国遗民,算是魏咎“乡党”,于是前去投奔魏王,被任命为太仆(九卿之一,掌舆马)。不过魏咎本事不大脾气却不小,不但不听陈平的忠言还对他产生了猜忌,于是后者只能逃走。
陈平最大的能耐不是他的智慧,而是擅于审时度势和保命
陈平可不甘心就此沉沦,又投到项羽麾下做谋士随之破秦,因功被封为信武君。不过此后楚汉相争期间,因司马卯背楚降汉,项羽迁怒于陈平——陈平此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惜命,闻讯便挂印封金撒腿就跑,干脆去投了汉军。
先事魏咎,后投项羽,再奔刘邦,陈平连换三主,堪称“三姓家奴”——不过这也无可厚非,毕竟乱世之中说是群雄并起也行、群魔乱舞也罢,找个靠谱的老板可不是件易事。从另一个角度看,还可以说陈平眼光够毒、心肠够狠,执行力超强。
不过因为陈平有朝秦暮楚这一历史污点,所以虽然受到了刘邦的重用,却遭到了新同僚的妒忌和敌视,纷纷说他的坏话。比如著名的成语“盗嫂受金”就源出于此,而且众口铄金之下刘邦也对陈平产生了怀疑。
不过陈平的老本行是啥——谋士啊!而且人家还是最高明的谋士。普通的谋士只懂得靠脑子过活,而对于真正高明的谋士来说,不能光靠脑子而且还得有一张厉害的嘴皮子,而且后者的作用往往远胜于前者。
无论张仪、陈平、还是孔明,都是一根舌头能杀万人的天才小辩手
于是陈平找到刘邦,以三寸不烂之舌直接把后者忽悠瘸了,从此对他信之不疑:
“汉王召让平曰:‘先生事魏不中,遂事楚而去,今又从吾游,信者固多心乎?’平曰:‘臣事魏王,魏王不能用臣说,故去事项王。项王不能信人,其所任爱,非诸项即妻之昆弟,虽有奇士不能用,平乃去楚。闻汉王之能用人,故归大王。臣裸身来,不受金无以为资。诚臣计画有可采者,大王用之;使无可用者,金具在,请封输官,得请骸骨。’汉王乃谢,厚赐,拜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将。诸将乃不敢复言。”(《史记·卷五十六·世家第二十六》)
此后君臣相得,陈平终成刘邦治乱立国的重要功臣。
楚汉相争中功勋卓著的大特务头子。
刘邦出身低,没啥文化,还一身的流氓无赖习气。不过他的优点是情商超高,擅于处理人际关系,能识人用人,而且很有领导气质——所以他才能使得一帮乡党对他死心塌地,让张良、韩信、陈平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在他手下发挥出最大的能力。
古今地痞无赖何止千万,但能够成就帝王霸业的只有刘邦一人
比如在楚汉战争进行到最激烈的时候,刘邦曾被项羽困于荥阳达一年之久。在这一年时间里,刘邦只需忙着作焦头烂额状就行了,剩下的活计自有专业人士替他操持——张良忙着运筹帷幄,韩信和曹参忙着在外围打牵制(当然韩信还差点叛变,害死了郦食其),萧何忙着在咸阳搞后勤,郦食其忙着四处跑外交,靳歙和灌婴忙着切断楚军的粮道,周勃忙着守巩县、敖仓……那么陈平这时候在忙活些什么?
既然大家都术业有专攻,而且张良还占了他的坑,所以陈平只好给自己开发新技能——挂着谋士的头衔,干的却是特务头子的活计。
于是陈平那两道阴险的目光,盯上了项羽的左膀右臂——谋主范增和大将钟离眛。然后他就跟刘邦要了4万斤黄金收买楚将,并大肆散布谣言,诋毁范、钟离等人有反意。本就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项羽果然中计,从此疏远了他的“骨鲠之臣”钟离眛。不过范增毕竟是项羽的“亚父”,关系自然不同,项羽虽然对其有所怀疑,但仍然信重。
范增作为谋士其实是不合格的,尤其是情商低而且不会说话,跟张良陈平差远了
于是陈平再接再厉,拿出了影帝级的功底演出了一场大戏,彻底坑死了范增:
“项王既疑之,使使至汉。汉王为太牢具,举进。见楚使,(陈平)即详惊曰:‘吾以为亚父使,乃项王使!’复持去,更以恶草具进楚使。楚使归,具以报项王。项王果大疑亚父。亚父欲急攻下荥阳城,项王不信,不肯听。亚父闻项王疑之,乃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原请骸骨归!’归未至彭城,疽发背而死。”(《史记·卷五十六·世家第二十六》)
项羽阵营里边唯一一个脑子好用的范增被坑死了,这仗还怎么打?
项羽发现中计之后怒极狂攻荥阳城,汉军根本挡不住,局势危在旦夕。于是刘邦又找来陈平——这都是你惹的祸,所以这个烂摊子也得你自己收拾!
这种事对于陈平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前边说过他极其惜命,所以自然也非常擅长逃命:他让刘邦约项羽在东城门外谈一谈投降的事宜,结果项羽等到的不是刘邦,从东城门走出来的却是2千多名如花似玉的大美妞,这下子堵在其他城门的楚军纷纷跑过来看热闹,刘邦趁机带着张良、陈平、樊哙等人从西门逃之夭夭。
到了汉四年,汉军已经在战争中取得优势,项羽被迫跟刘邦议和。双方在鸿沟划定了楚河汉界之后,汉军就打算撤军西归,不过刘邦的这种做法遭到了陈平的反对。
作为汉军的“情报总管”和特务头子,陈平的洞察力非常敏锐。因为在这场战争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楚军追着汉军的屁股穷追猛打,如今能够与楚议和并“中分天下”让包括刘邦在内的许多人产生了小富即安的感觉,而陈平看到的却是彻底打败楚军的决定性战机。
所以他向刘邦进谏:
“汉欲西归,张良、陈平说曰:‘汉有天下太半,而诸侯皆附之。楚兵罢食尽,此天亡楚之时也,不如因其机而遂取之。今释弗击,此所谓‘养虎自遗患’也。’汉王听之。”(《史记·卷七·本纪第七》)
由此,才有后来的兵围垓下、十面埋伏、四面楚歌和乌江自刎等一系列的故事。
项羽是无敌的战神,更是无敌的坑货,他就是被刘邦一伙人活活坑死的
陈平与韩信间的恩怨情仇。
读史每至韩信,都觉得头痛无比——古来为将者有几人敢位列韩信之右?可这家伙就是个典型的军事上的巨人、政治上的侏儒,他在战场上有多英明,在战场下就有多愚蠢。
汉初除了刘邦以外,就数萧何跟韩信间的故事最多——他既是韩信的举主,又以一出流传千古的“萧何月下追韩信”大戏挽救了韩信的政治生命和军事生涯,到了最后又是萧何用计坑死了韩信,这就是所谓的“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跟项羽的命运差不多——韩信的一生也在不停的被刘邦和他的谋士们坑来坑去
而陈平与韩信间的故事也不少,而且精彩程度一点也不亚于萧何。
汉四年,楚汉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汉军这边却因为韩信脑子一抽抽闹出来不少幺蛾子。
汉军战楚,向来是刘邦领着一帮乡党嫡系跟项羽正面怼、吸引其注意力(这是好听的说法,其实都是把刘邦当肉盾让项羽痛扁),而韩信领着另一路大军在外攻城略地,另有一些归附的诸侯王打辅助。
此时韩信在齐地节节胜利,风头正盛,而他的主公刘邦,则刚在习惯性的被项羽揍得鼻青脸肿之后,躲在广武郁闷的舔舐伤口。结果韩信见此情景就有点飘了,居然遣使要求刘邦封他为齐王——要知道这工夫刘邦还没称帝呢,只称汉王,韩信这种做法就算不是想篡位夺权,起码也是要与刘邦平起平坐了。
不算坐镇后方的萧何,刘邦在前线主要依靠的就是张、韩、陈三人
刘邦自然被气得不轻,无赖习气一发作就对着使者就破口大骂。如果事情任由其发展下去,掌握着汉军大半兵马的韩信若是怒而自立,刘邦根本没有能力阻止,只能面对楚、汉、齐三足鼎立的局面,而他刘邦很可能就是其中最弱的一足。这样一来,历史恐怕就要改写,彪炳华夏文明史册的大汉王朝能不能有,还得两说……
就在这关键时刻,陈平飞起一脚踹在了刘邦身上,从而使得历史没有走上歪路:
“淮阴侯破齐,自立为齐王,使使言之汉王。汉王大怒而骂,陈平蹑汉王。汉王亦悟,乃厚遇齐使,使张子房卒立信为齐王。”(《史记·卷五十六·世家第二十六》)
陈平一脚定天下,其作用对于刘邦而言可谓是“挽救了革命挽救了党”,韩信从此对刘邦感恩戴德,老老实实的为其卖命,直到最后把小命都卖没了为止(韩信与陈豨合谋造反这事实在太扯,反正我是不信)。
不过韩信此人的情商基本为零,又孤高自傲,还管不住嘴巴乱讲话,因此得罪人无数。刘邦称帝后,韩信被封楚王,然后就没完没了的有人告发他要造反。
造反咋办?肯定得弄死呀!而且你看刘邦封的那几个异姓诸侯王,除了得到张良指点而变得鬼奸鬼奸的长沙王吴芮之外,哪个不是老老实实的造反?然后又老老实实的被刘邦弄死(跑到匈奴的卢绾和女婿张敖除外)?凭啥你楚王韩信就得是个例外?
可是陈平告诉刘邦,韩信必须是个例外:
“汉六年,人有上书告楚王韩信反。高帝问诸将,诸将曰:‘亟发兵阬竖子耳。’高帝默然。问陈平,平固辞谢,曰:‘诸将云何?’上具告之。陈平曰:‘人之上书言信反,有知之者乎?’曰:‘未有。’曰:‘信知之乎?’曰:‘不知。’陈平曰:‘陛下精兵孰与楚?’上曰:‘不能过。’平曰:‘陛下将用兵有能过韩信者乎?’上曰:‘莫及也。’平曰:‘今兵不如楚精,而将不能及,而举兵攻之,是趣之战也,窃为陛下危之。’”(《史记·卷五十六·世家第二十六》)
陈平跟刘邦白话了大半天的中心思想就是:我知道你想弄死韩信,也知道你为啥要弄死韩信,可问题是你打得过韩信吗?刘邦虽然内心很狂野可是嘴巴却很诚实,所以答案只能是打不过。
那还打个屁啊!
想在战场上干掉韩信,在那个时代就是天方夜谭
不过刘邦还是非常想弄死韩信,作为谋士陈平只好给他出了个坏主意:让刘邦假装出游,而且游到韩信的地盘上大会诸侯,后者必然会来谒见,到时候“陛下因禽之,此特一力士之事耳”——老奸巨猾的陈平深谙韩信下了战场脑子就不够用的特点设下奸计,后者果然上当,然后被擒押赴长安监视居住,还被贬为淮阴侯,兵权封地什么的统统都没了。
最后,吃一百颗豆不嫌腥的韩信又上了萧何的当,被吕后抓住关进笼子,用竹枪或是菜刀活活给捅死(砍死)了——这个锅虽然让萧何背了,但始作俑者还得算上陈平一个。
白登解围——陈平一生谋算辉煌的顶点。
汉高祖七年,匈奴南侵,刘邦率军32万迎击于平城,结果被匈奴冒顿单于以40万重兵围于白登山。
刘邦也算是戎马一生,不过却是各种花式吃败仗的一生,好不容易打赢了一仗结果就得了天下,可谓是运气好到了极点。不过这次面对匈奴,打败仗都快打麻木了的老刘,差点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一场败仗,几乎性命不保不说,大汉帝国也险些随之完蛋。
汉军若是在白登溃败,其后果会比土木堡之变更加严重
当时天气奇寒,而且粮草将尽,汉军在饥寒交迫之下几近崩溃。不过同样被困在山上吃风的老特务头子陈平突然发现了一个现象——冒顿单于经常带着一个女子在山下嘚瑟,而且举止十分亲昵。他再一打听,原来那个女子是冒顿新收的阏氏(即单于的王后),而且对其十分宠爱,于是陈平这个糟老头子便把坏主意打到了这个小女子头上:
“帝用陈平秘计,使使间厚遗阏氏。阏氏谓冒顿曰:‘两主不相困。今得汉地,而单于终非能居之也。且汉主亦有神灵,单于察之!’冒顿与王黄、赵利期,而黄、利兵不来,疑其与汉有谋,乃解围之一角。会天大雾,汉使人往来,匈奴不觉。陈平请令强弩傅两矢,外乡,从解角直出。帝出围,欲驱;太仆滕公固徐行。至平城,汉大军亦到,胡骑遂解去。”(《资治通鉴·卷十一·汉纪第三》)
而且据说陈平还让使者拿着一副美女的画像送给阏氏,说为了解围要把画中美女送给单于。于是阏氏处于妒意极力撺掇冒顿撤围,赶紧远离这个有着比她还要美貌的女子的国度——不过此后匈奴没完没了的向汉朝要求和亲,不知道是不是陈平出的这个坏主意的后遗症。
天才保命大师的又一杰作——投靠吕后。
刘邦晚年跟老婆吕雉矛盾激化,彼此都很想弄死对方又不好下手,只好拿别人出气——比如吕雉的妹夫樊哙。
当时樊哙率军去讨伐燕王卢绾,刘邦听人说他跟吕后串通一气就非常不爽:“哙见吾病,乃冀我死也。”于是陈平就给他出了个主意:明以陈平赴樊哙军中传诏,暗以大将周勃随行,届时宣诏立斩樊哙,并以周勃代之为将。
樊哙是武勇仅次于项羽的悍将,但他最大的资本还是刘邦的乡党和吕雉的妹夫
不过主意出完了,陈平又后悔了。为啥?因为樊哙毕竟是刘邦最为信重亲近的沛县乡党,虽然一时气头上喊打喊杀,可要真弄死了没准哪天就得后悔,那时候他陈平就等着吃瓜落儿吧。再说了,他的刘老板现在已经是有进气没出气了,日后必然是吕后的天下,他这个时候要是得罪了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陈平惜命,恰好也有足够的智慧保命。于是他便大力忽悠周勃,使之同意改立斩樊哙为囚禁之,待押解到长安去以后再见机行事。
结果陈平在押解樊哙返回长安的途中,果然得到了刘邦病故的消息。不过陈平并未由此安心,因为他虽然篡改刘邦的旨意没把事情做绝,但毕竟还是得罪了吕后。而且老陈还想着在朝堂上更进一步呢,哪能放过这么一个讨好吕后的机会?于是大汉影帝陈平的拿手演技再次上线:
“平行闻高帝崩,平恐吕太后及吕嬃谗怒,乃驰传先去。逢使者诏平与灌婴屯於荥阳。平受诏,立复驰至宫,哭甚哀,因奏事丧前。吕太后哀之,曰:‘君劳,出休矣。’平畏谗之就,因固请得宿卫中。太后乃以为郎中令,曰:‘傅教孝惠。’是後吕嬃谗乃不得行。樊哙至,则赦复爵邑。”(《史记·卷五十六·世家第二十六》)
于是陈平继续官运亨通,从惠帝到文帝时一直担任丞相,直到病逝。
评价:既能谋国又擅谋身,堪称汉初第一人。
替刘邦打天下的臣子中,最出色的莫过于“汉初三杰”:张良、萧何和韩信。对此三人,刘邦评价极高:
“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餽饟,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史记·卷八·本纪第八》)
相对而言,刘邦对于陈平的评价却不怎么高:
“吕后问:‘陛下百岁後,萧相国即死,令谁代之?’上曰:‘曹参可。’问其次,上曰:‘王陵可。然陵少戆,陈平可以助之。陈平智有余,然难以独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史记·卷八·本纪第八》)
不光是刘邦,后世对陈平的评价也经常很糟糕:
“术家之流,不能创制垂则,而能遭变用权,权智有余,公正不足,是谓智意,陈平、韩安国是也。”(《人物志·流业》魏·刘邵)
“张良、陈平,皆汉元臣也。从龙开辟,权谋固可尽除乎?然良之术多正,平之术多谲,故平有阴祸以贻后,良以寡欲而昌终。谋之所及,算人不如算天耳。”(《天史·阴谋二十五案》清·丁耀亢)
然窃以为,这正是陈平的谋国谋身之道——越让人看不起他、越让人无视他,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可能越在偷着乐。
甭管汉初三杰被吹嘘得有多高,但他们的结局可都赶不上陈平
你看汉初三杰的下场——韩信虽然自有取死之道,但更是死在了“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帝王权术之下;张良深谙自保之道,却也只能做到“事了拂衣去”的程度,晚年极力避免政事沾身,以修道养生之名明哲保身,其辛苦战兢唯有自知;萧何以丰沛乡党为盾、兢业任事为矛,但还是屡遭刘邦猜疑,不得已之下只得散家财以助军需、“买田地,贱贳贷”以自污,才得以善终。
而陈平呢?别忘了他可是名为谋士,实为刘邦身边最大的特务头子,刘老板干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龌龊事,可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和耳朵:“汉高祖以陈平为腹心,或计秘,世莫得闻。”(《香溪集·庙谟上》宋·范浚)
这样的人无论古今都没有过啥好下场,刘邦难道不应该早早弄死他吗?其优先级连韩信都得在陈平后边排队吧?
特务头子往往知道太多不该知道的秘密,所以大都没有好下场
可是陈平却优哉游哉的活得比谁都长久,一直到把身边的老战友差不多都熬死了、汉初三杰的坟头上都不知道长过了几遍草的汉文帝初年才寿终正寝,这还有天理吗?
是因为这货本事太稀松,以至于刘邦懒得弄死他?
有这种想法的人肯定没听说过“六出奇计”这个成语——在后世几乎成了能够出奇制胜的奇谋妙算的代名词,而它的出处就是陈平一生所出的六个妙计:
“(陈平)凡六出奇计,辄益邑,凡六益封。奇计或颇祕,世莫能闻也。”(《史记·卷五十六·世家第二十六》)
这六个妙计到底都是啥颇有争议,认同度较高的说法是下边这个:
第一计:离间项羽和范增,干掉了楚军中唯一脑子好使的谋士;
第二计:以两千妹纸勾引楚军,使刘邦成功从荥阳逃之夭夭;
第三计:飞脚踹刘邦,使韩信从此死心塌地给刘邦卖命;
第四计:宜将剩勇追穷寇,使刘邦下定决心与项羽决战;
第五计:设计擒韩信,为刘邦铲除异姓诸侯王扫清了最大的一个障碍;
第六计:解白登之围,不但救了刘老板,还保住了数十万大军,为汉朝保留了元气。
单凭这“六出奇计”,陈平对刘邦和大汉朝的贡献就完全不亚于汉初三杰。那么为什么汉初只有“三杰”而无“四杰”呢?
说陈平“六出奇计安天下”,其实并不为过
这就是陈平善于藏拙的聪明之处。
若我们细读那段历史、尤其是像《资治通鉴》这样的编年史时就会发现,相较于在史书中频繁出现的“三杰”的名字,“陈平”这个名字出现的频率很低。但只要这个名字出现了,那一定就有大事发生。
不过事了人没,这家伙便又躲到犄角旮旯里不肯轻易露面了——这说明大家都忙得脚打后脑勺的打项羽、平诸侯、征叛乱、治国家甚至在内斗的时候,陈平这家伙其实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在打酱油、混日子,也可能是在干啥私活,但肯定经常性的不上班不打卡,只是偶尔才干点正经事。
可是这家伙偶尔的这么一正经,其才其能就不亚于张萧韩!
打酱油也是有学问的,能打到陈平这样的高度,绝对堪称“酱油之王”
而且吧,这家伙在大家的印象中人品还不咋地。年轻时“盗嫂受金”、“阳武之耻”、“三姓家奴”的恶名就不说了,投入刘邦阵营后手脚也不怎么干净。在他离间范增时,张口就跟刘邦要“数万斤金”去贿赂楚将——当时的市价斗米不过百多钱,什么人能值得那么多钱去收买?以至于《史记》中用春秋笔法说“汉王以为然,乃出黄金四万斤,与陈平,恣所为,不问其出入。”连司马迁都怀疑陈平这家伙假公济私,大肆贪污。
可是相比萧何祸事临头才手忙脚乱的自污,陈平的未雨绸缪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
因为陈平曾抓过樊哙,所以樊哙的老婆、吕后的妹妹吕嬃便想打击报复他,“(向吕后)数谗曰:‘陈平为相非治事,日饮醇酒,戏妇女。’”那么陈平知道以后是怎么回应的呢:“陈平闻,日益甚。”于是更加胡作非为的陈平惹得吕后大喜:“面质吕嬃于陈平曰:‘鄙语曰儿妇人口不可用,顾君与我何如耳。无畏吕嬃之谗也。’”
只有吕雉这么聪明的女人,才能懂得陈平的心思
这是多聪明一人啊!我觉得汉初三杰比陈平差远了,说这家伙是真正的汉初功臣第一人,应该也不为过吧?
而且陈平的聪明之处不仅在于懂得打酱油、避风头,往自己身上泼脏水,他还非常懂得什么人惹得起,什么人惹不得。
比如说像刘邦的那些丰沛乡党,他是能不惹就不惹,能结好则一定结好。即便是对付敌人,他也是有选择的——你看他欺负的都是些什么人——项羽、韩信这样的政治智障,冒顿阏氏这样的傻女人,帮助刘邦的时候也经常用“美人计”或是踢飞脚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他唯一对付过的高智商人物范增,那也是在有项羽这个缺心眼的助攻之下完成的。他的这些手段刚使出来的时候,无论刘邦还是张萧等人可能拍案叫绝,可是事后细想一下就会发现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而且可能还有点瞧不上。
既有存在感,又经常被人轻视、无视,可能这就是陈平想要的结果吧。
而且跟张良相比,“良之术多正,平之术多谲”。而对于帝王而言,施阳谋者显然比阴谋家更加不好掌控,也更加危险。何况一个满身污点的阴谋家,皇帝可能就更加放心了吧。
跟陈平这样见不得人阴谋家相比,张良这种光明正大的“阳谋家”才更让皇帝放心不下
即便后来当上了宰相,陈平也不改打酱油、混日子的本色,被质疑时还振振有词,其言甚至被后世视作“为相之本”:
“孝文皇帝既益明习国家事,朝而问右丞相(周)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勃谢曰:‘不知。’问:‘天下一岁钱穀出入几何?’勃又谢不知,汗出沾背,愧不能对。於是上亦问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上曰:‘主者谓谁?’平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穀,责治粟内史。’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谢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孝文帝乃称善。”(《史记·卷五十六·世家第二十六》)
打酱油不但打出了理论高度,还打成了后世榜样,陈平堪称我辈师表。不仅如此,对陈平这番言论佩服的五体投地的周勃还因此辞去了相位,陈平于是得以独相!
就问大伙服不服?反正我是服了……
每日一序丨时间的礼物序:致克桑的信
亲爱的克桑:
我刚把年轻时的旅行记录整理完毕,过去的岁月再次浮现在眼前,清晰得仿佛伸手就能抓住。有些场景,好像才发生不久。还记得吗?一九四二年,在克里特岛上,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那时,咱们头上都裹着黑色的头巾,穿着靴子,扎着腰带,披着白色山羊毛斗篷,满脸都是煤灰。一转眼,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在科杜斯山的山坡上相遇,之后,咱俩经常碰面,冒险的事儿做过不少。说来也神奇,那时,我们躲藏的山间像被下了魔咒,战事并不激烈,让人能闲下心来看看风景:天高云淡,繁星点缀着夜空,悬在枝头的冰凌开始消融。我们躺在岩石间,聊着战争爆发前彼此的生活。
在被敌军占领的克里特岛,只有习惯山洞肮脏的环境,对随时到来的危险不以为然,才能坚强地活下去。但没有料到的是,虽然是打一场现代战争,希腊人仍然采用古老的战术,把我们派遣到布满石灰岩的山里。军方似乎有先见之明,在他们眼中,老办法虽然用起来并不总能得心应手,却是对付新问题的一条捷径。于是乎,在克里特岛的悬崖峭壁之间,一下子多了许多陌生人。说来也奇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希腊的孩子们很不情愿踏入校门。虽然这种做法违反常理,会被旁人看作怪人或异端,但我却很佩服他们能做出这样的选择。我猜他们跟我一样,童年时听过儿童作家查尔斯•金斯莱写的故事,对《英雄》里的角色念念不忘,潜移默化间受到了影响。对冒险生活的向往,对赫赫战功的渴望,也许是所有驻扎在岛上山洞里的士兵们一直以来的梦想。
机缘巧合,我们两人都没能顺利完成学业:你是由于家庭遭遇变故,而我则是被学校扫地出门。当同辈人还坐在课堂时,你我早已踏上人生的远行。闲逛、郊游,一文不名的日子招来别人的白眼,长辈们也蹙眉不悦。意气相投、性格接近,我们分享各自在战前的生活经历,惊讶地发现很多共同点,并一致认为,战争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但如果没有战争,我们也无缘相遇,从这个意义上讲,可谓因祸得福。
之所以写这本书,是想尝试把我记忆中的碎片拼接起来,由于细节太多,我不得不理清思路,尽可能还原当时的状况。故事的终点本来应该在君士坦丁堡,但旅行的路线比我的预期长,最后只好一分为二。这是头一本,结尾的地点,是一座建在多瑙河中游的大桥。剩下的行程,将在后面的书中继续。从一开始,我就想把这本书献给你,如今,愿望总算实现,我觉得自己像斗牛比赛开始前的斗牛士,郑重地把头上的帽子扔给朋友。借此机会,我在写给你的信中,对书中的内容简略介绍。我希望故事从一开始就引人入胜,无须过多的解释和说明。但这样一来,大致勾勒出旅行路线,就显得很必要。
我们得把时针往前拨。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第二年,我出生后不久,母亲和姐姐就乘船去了印度。那时,我的父亲正为印度政府效力。为什么把我留在英国?据说,是担心轮船在海上被潜艇击沉,家族从此断了香火。他们说等海上太平了些,就带我出海;再说,这场战争看来打不了多久,我就安心待在国内静候佳音。谁知战争旷日持久,船只也成了稀罕物,四年就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这期间,我借住在别人家里,过着简单而平淡的生活。这段与家人分离的日子,跟吉卜林在《咩,咩,黑山羊》中的描绘完全不同。我可以为所欲为。
无须遵守什么规矩,因为根本没人管我。没有严厉的斥责,也没有善意的规劝。从我能记事起,眼前就是这般景象:谷仓、牲口棚、干草垛、起绒机,灌木丛长满房前屋后,山脊起伏,犁沟纵横。人们都说童年是一生中的重要阶段,可我就像农家的孩子,在奔跑和撒野中长大。我觉得,这段无忧无虑的时光,是人生宝贵的财富。
终于,母亲和姐姐回来了,我哭闹着,飞奔到庄稼地里,不准她们靠近身边,用粗鲁的北安普顿郡方言朝她们大喊大叫。看样子,我已经不是当年惹人喜爱的小男孩,而成了一个野人。本来,家人团聚是件开心事,却被我激烈的反应罩上一层阴影。幸好我很快就喜欢上眼前这两位可人儿,要知道在英格兰的乡间,几乎见不到衣着时髦的城里人。其中一位,脚上的鳄鱼皮花纹鞋子让我心驰神往,还有一位只比我大四岁,身上的水手服样式很新颖:百褶裙,带三道白杠的蓝色衣领,绣着白色勋带和口哨图案的黑色丝巾,以及帽子上金灿灿的“胜利号”字样。在她们脚边,一条浑身漆黑、脚上长着白毛的哈巴狗在深深的草丛里钻进钻出,恶狠狠地狂叫。
……
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与黑暗中世纪相关的书籍,并对英格兰过去的历史,甚至对坎特伯雷国王学校,产生了一种得意洋洋的期待。萨默赛特•毛姆也曾在这里就读,但他的感受却与我大相径庭。唯美而浮华,我对国王学校的第一印象和生活在七十年前的沃尔特•佩特大抵相同,甚至跟更早的克里斯多夫•马洛那一代人差不多。别忘了,这可是全英格兰最古老的学校,于公元前六世纪建成,那时,盎格鲁 - 撒克逊人才刚刚皈依基督,肯特郡的树林里,呼唤托尔和沃登两位神祇的声音终于停歇。如今,学校最古老的校舍修建于诺曼人登陆英格兰后的数十年间,但设施和条件在今天看来也毫不过时。漫步在历史遗迹之间,会产生眩晕和心醉神迷的感觉。校园里的气氛庄严而肃穆,每一个座位,无论是八百年前或是一千年后的座位,都扮演着为学校增光添彩的重要角色,再加上绿茵茵的草地、高大的榆树、幽深的校门、残破的斗拱和回廊,以及安茹王朝式教堂尖塔上聚集的寒鸦、教堂里供奉的圣多默•贝凯的魂灵和“黑太子”爱德华的尸骨,让这里看上去宛如史前时代。
尽管这只是我一厢情愿,有一段时间,我的学校生活还算过得顺利。我跟每个人和谐相处,上至校长,下到舍监。我对语言、历史和地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数学仍然是拦路虎。我喜欢运动,拳击打得不错。到了夏天,我不像其他人热衷于打板球,而是出去划船。我躺在斯陶尔河边,一边倾听上行的船只传来有节奏的桨声和号子声,一边阅读《莉莉•克莉丝汀》和吉本的作品,有时还会跑到柳树下跟闲人们侃大山。我开始写诗,虽然模仿的痕迹比较严重,质量不高,但还是有幸刊登在校刊上。我满怀热情地写作、阅读、唱歌、辩论、练习素描和绘画。我在表演、舞台导演和舞美设计方面小有成就,结交了很多才华横溢的朋友,其中一位比我大一岁,叫艾伦•瓦特,他是在校生,也是个古典学者,已经撰写并出版了一本讲佛教禅宗的专著。那年头,禅宗在西方很流行。后来,他成为研究东西方宗教的权威。(可惜他英年早逝,去世前几年,他的自传《我自己的方式》出版,书中讲述了我在学校惹下的祸事,以及校方令人意外的处理方式。写到这儿,他兴致高昂,不过有些细节与事实并不相符,当然,这并不是他的错。)
犯了什么错?我现在才明白。书生意气,对生活充满文学般的幻想,再加上童年时代养成的难以根除的自由散漫,遇到心向往之的事情,便会不计后果,不考虑危险,以至于惹上麻烦。此前,我安分守己,等大家得到消息,一下子七嘴八舌炸开了锅。其实,别说是旁人,就连我自己都很费解。“你疯了吗!”优等生和班长们朝我嚷嚷,他们眉头紧锁,眼神里透着迷惑。祸事一件接一件,几乎都与违反校规有关,比如半夜翻墙跑到校外之类的事儿,其实只有一半被抓到过现行。跟拉丁语诗歌的六音步节奏一样,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犯下一个大错,而每个音步之间的小错误则难以计数,比如上课开小差、忘记上课地点等。丢东西是家常便饭——“把书忘在拱门下面”成了我的口头禅。我还跟人打过几次架,也好出风头,对此我找的借口是“图个乐子”或“表现点幽默感”。“这算什么理由!”班长们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在我看来,学校的管理者就像古罗马的执政官和他们的侍从,手握权杖,捍卫陈规旧律。一旦有人胆敢向这些规矩发起挑战,他们会迅速出击,采用各种方式将其扼杀,这也许就是校舍间经常响起尖利的口哨声的原因。但虽然后果严重,犯事的人总能保持心态平和,好了疮疤忘了痛,也难怪他们不受众人欢迎,甚至犯事的频率越来越高,看样子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肉体上,他们并没有汲取教训。要是种种努力均以失败告终,被挽救者会被扣上冥顽不化、无可救药的帽子,遭受严厉的惩罚。以我为例,事态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等到第三学年,舍监在报告中忧心忡忡地写道:“……我们尝试改善他的状况,但总有些弱点难以察觉。他是个性情难以捉摸、做事不计后果的危险分子,很容易影响到其他孩子。”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倒没惹上什么麻烦。为了庆祝自己的十六岁生日,我决定去伯尔尼高原滑雪,这一走,耗去一个半学期。返校后,我也过得很自在:当其他人抱着英式橄榄球参加比赛时,我骑着自行车在肯特郡的野外转悠,参观诺曼人在帕特里溪和巴福瑞斯通修建的教堂,探访坎特伯雷最偏远的乡镇。就在我享受自由和闲适的同时,别人对我的态度也在发生转变,仅存的一点好感慢慢消失殆尽。要是我当时能预见未来,就会看见所有人已经对我失去了耐心,任何一个小过错,都会将我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求学读书的校园,往往是暗生情愫的地方,不过,也许是曾经遭遇过感情上的挫折,我将目光投向围墙之外,这种做法再一次越过校方容忍的底线。情窦初开的年龄,难以抵御浪漫爱情的诱惑,我也不例外。多年前读到安德鲁•朗格的绘本童话书时,我就被里面的女性形象深深打动,我心目中的美人,像亨利•福特艺术插图上脖颈修长、明眸善睐的前拉斐尔风格女人像,她们是国王的女儿、冰之少女、放鹅姑娘和水中仙女。在学校附近闲逛时,随风飘来的植物清香和花朵的芬芳,将我吸引到花店门前,她是花店老板的女儿,我对她一见钟情。那时,她二十四岁,娇美得像一首十四行诗,现在我还能回忆起她的容貌,耳畔回响着她动听的肯特郡口音。突然间闯来的少年崇拜者,想必让她有些懊恼,但她天性温柔,并没有拒绝我的追求,也许真正让她困惑的是我献上的一首首情诗。我深知在偏僻的镇上,虽然我们之间保持着纯洁的关系,但这样做已经打破了禁忌,这种禁忌在当地根深蒂固,人人心知肚明,要是引来猜疑,很快就会传得满城风雨。可我管不了那么多,我计算好逃跑的路线和时间,朝牲畜市场外的花店奔去。我们身穿黑色的衣服,衣领故意上翻,头戴缠着蓝白相间缎带的大草帽,这样的装束,不引起怀疑才怪。我的行踪很快就暴露无遗,一周后,我被抓了个正着——那时,我正牵着内莉的手,你瞧,我们之间才进展到牵手的阶段,坐在倒扣的苹果篮子上。从此,我告别了学校生活。
……
是时候换个环境了。离开伦敦和英格兰,像流浪汉一样跨越欧洲大陆——或者说得好听一点,像朝圣者、周游列国的学者、落魄的骑士或《修院与炉边》里的人物!就在转瞬之间,这个念头已经成型,变成一件最要紧的事。我会徒步旅行,夏夜里睡在干草垛上,遇上下雨天或风雪交加的日子,就躲进谷仓里,一路上陪伴我的人是农夫和乞丐。假如我每天只靠面包、奶酪和苹果过活,像达勒姆勋爵一样,把全年的旅行预算控制在五十英镑,那我还能多出几个子儿购置稿纸、铅笔和偶尔享用一罐啤酒。这是全新的生活!
这就是自由!这一趟走下来,我肯定能写出东西!还没摊开地图,我已经打定主意,要让两条大河成为本次穿越欧洲之旅的主角:莱茵河一路蜿蜒,阿尔卑斯山脉直入云天;然后来到狼群出没的喀尔巴阡山,以及巴尔干半岛的褶皱山系,曲折的多瑙河奔流至此,缓缓注入黑海,海面辽阔而神秘。我想好了终点:宏伟的君士坦丁堡仿佛漂浮在从海面升起的薄雾中,圆柱形、半圆形的建筑错落有致,形成带有东方风情的天际线。圣山阿托斯悬在空中,希腊群岛像一颗颗珍珠点缀在爱琴海上。(之所以对上述地点的景象如此肯定,是因为我曾经拜读过罗伯特•拜伦的游记;拜占庭像一条巨龙,闪耀着绿色的光芒,那里有大蛇出没,有被锣声折磨的海洋。我与拜伦有过一面之缘,记得是在夜总会里,当时人声鼎沸、奏着萨克斯音乐,像地狱深渊“塔耳塔洛斯”一样昏暗。)
起初几天,我还在考虑是不是需要找个同行的伴侣,但思量再三,还是决定独自一人上路。我要用适合自己的步伐来思考、写作、逗留,不受任何人的牵绊,要知道多一个人就会多一种看法和意见,而在旅途中,要达成共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幸好我要去的地方多是穷乡僻壤,不要说英语,就连法语都用不上。很快,陌生的单词就会接二连三地钻进我的耳朵。
我的计划也遇到过困难:为什么不等到春天再出发呢?(此时的伦敦,正被十二月的冷雨浇得瑟瑟发抖。)不过,当大家知道我下定了决心,纷纷成为我的盟友,帮助我做好行前准备。普利多先生给我远在印度的父亲写信,将我的旅行比喻成一次伟大的远征。我打算出发后再给父亲去信报平安,也许信会从科隆寄出,那时候,一切都已成为“既定事实”……我们开始打听如何从邮局汇出每周的生活费——可行的话,每月我可以拿到四英镑——钱会装在挂号信里,寄到当地的留存邮局。(慕尼黑会是我第一次收到钱的地方,然后我再写信告诉他们下一站。)我从同学的父亲那里借到十五英镑,用这笔钱购买必要的装备,剩下的当零花钱。我给姐姐瓦妮莎通电话,几年前,她从印度返回英格兰,婚后住在格洛斯特郡。我的母亲一开始顾虑重重,我们在地图册上研究行程,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忍不住讨论可能会遇上的开心事,到最后,两人都兴奋得笑出声来。第二天清晨,我就要踏上前往伦敦的火车,这时,母亲已经完全放下了心。
出发之日将近,我的装备也准备得差不多了。大部分来自于斯特兰德大街上的米利特军需用品商店,包括一件旧军大衣、厚薄不同的毛线衫、灰色法兰绒上衣、几件白色亚麻布衣服、柔软的皮风衣、绑腿、皮靴、睡袋(才出发不到一个月就弄丢了,后来再也没买过)、笔记本、画图纸、橡皮、整整一捆“维纳斯和黄金国”铅笔和一本旧的牛津版《英语诗歌集》(这本书堪称诗歌的《圣经》,可惜后来也丢在旅途中,不过与睡袋相比,我更怀念后者)。另外一本出行时随身带的书——洛布丛书之《贺拉斯诗集》第一卷,是母亲在萨里郡吉尔福德买到后寄给我的。(在诗集的扉页,她用英语抄录下佩特罗尼乌斯的一首短诗,后来她告诉我,书架上另一本诗集中刚好有这首诗:“离开故土,去到异邦的海边,年轻人啊,青春是你的资本。不要惧怕艰险,徜徉在多瑙河畔,迎着凛冽北风,扛住冬天的严寒,等到太阳再次升起,不是谁都有机会,体验这人间的胜景——”她热爱阅读,但佩特罗尼乌斯的诗歌她也还是第一次读到。这首诗也让我爱上他的作品。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感动。)
最后,我买了一张票,登上一艘从塔桥前往荷兰角港的汽船。借来的钱花掉了一大半,只能盼望路上能收到寄来的救命钱了。
头一晚的送行聚会让我的脑袋隐隐作痛。我从床上起身,带齐装备,脚步沉重地朝西南方向走去。黑云低垂,我觉得身子轻飘飘的,像一个从油灯里逃出的精灵,飞翔在半空中,欧洲大陆近在咫尺。但才走到克莱夫登,脚步就变得异常沉重,我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顺便等马克•奥格尔维 -格兰特送来帆布背包。检查装备时,他瞅着我买的背包,又是叹气又是摇头。(他的包产自挪威卑尔根,紧贴腰部的地方安装半圆形金属板,整个背包由三角形构架支撑。这个背包曾经挂在骡背上,陪伴他与罗伯特•拜伦和大卫•塔尔博特•莱斯游遍了圣山阿托斯,那时,拜伦正在写自己的代表作《驿站》。马其顿的骄阳让背包显得风尘仆仆,颜色有些发白。但在我眼中,这个其貌不扬的背包充满了超自然的神力。)随后,我来到斯隆广场,在烟草店花九便士买了根用起来顺手的拐杖,然后去维多利亚大街和“小法国”区,取我新办的护照。前一天,我来这里填写各种表格——出生于伦敦,一九一五年二月十一日;身高五英尺九又四分之三英寸;眼睛,棕色;头发,棕色;显著疤痕,无——我把表格上方的一栏空着,因为实在不知道如何填写。职业?“喏,不填的话,我们无法办理?”负责办理护照的官员用手指着空白栏。我有些不知所措。几年前,流行过一首美国的流浪汉之歌,叫《哈利路亚,我是个流浪汉!》,我熟悉这首歌的调子,而且在过去几天里,主旋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就在我陷入思考的时候,歌词脱口而出,把办证官也逗笑了。“你可不能填那个词,”他说。过了一会儿,他说:“我给你写成‘学生’吧!”就这样,我又恢复了学生的身份。我把盖有“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八日”印戳的新护照装进衣兜,向北穿过格林公园。我走过皮卡迪利大街,拐进白马大街,小心地避开地上的水坑,街的尽头就是牧人市场。我与斯图尔特小姐和三个朋友匆匆忙忙吃了一顿午餐,然后出发。雨又开始下了。
接下来要发生的,便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独立完成的壮举,谢天谢地,这是一次理智的选择。你知道详情吧,亲爱的克桑,因为里面的故事我给你讲过,但为了写出一本有连贯性的书,我只好在这儿啰唆半天。我希望提到克里特岛时,我们会一起回忆起冬青树、山洞和峡谷,因为那里是咱俩最初分享旅途奇遇的地方。
卡达米利,一九七七年
帕特里克•莱斯•弗莫尔
《时间的礼物》
帕特里克•莱斯•弗莫尔 (作者),一熙 (译者)
本书是20世纪英国著名的游记作家帕特里克•莱斯•弗莫尔的文化游记作品。20世纪30年代,弗莫尔从18岁就只身开始了他持续数年的跨越欧洲各国的游学旅行。《时间的礼物》是其记叙自己这段奇幻旅程的游记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书中主要描述了他从荷兰角港出发,沿多瑙河游历的奇妙见闻。弗莫尔不仅让读者得以一览那个时代发生在欧洲大地的各种逸趣事件,还描述了他体验到的各种秀丽风光、形形色色的人物及其生活日常等。他的记述广博而富有神韵,视野雄伟开阔,给读者展现出了一幅斑斓多彩的欧洲风物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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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岗为把自已包装成躬耕地,杜撰、拼凑了所谓“诸葛亮躬耕南阳的三十个证据”(具体内容可在网上搜,这里不浪费篇幅引用了)。通过在互联网的传播,让某些南阳人心潮澎湃、信心大增。可细看这所谓三十个证据,无一不是荒谬绝伦、漏洞百出、充满谎言。
卧龙岗方面一开始就大玩偷天换日的把戏,把“躬耕于南阳”偷换成“躬耕于南阳府”、偷换成“躬耕于南阳县”、偷换成“躬耕于南阳市”。把东汉南阳郡完全等同于后世的南阳府、南阳县和今天的南阳市。
众所周知,从没有人否认诸葛亮“躬耕于南阳”。所谓“诸葛亮躬耕南阳的三十个证据”这个提法本身就是荒谬的和错误的。但是史学界公认的是诸葛亮躬耕的南阳是指东汉的南阳郡,“这里所说的南阳系南阳郡,并非今日之南阳市”(转自1985年河南省政府编纂的《河南风物志》)。
1800年来由于行政区划不断变化,“南阳”所指的地域也不断发生变化。东汉时南阳曾管辖37个县。到了晋代,南阳则只管辖14个县。唐代撤销南阳郡后,所谓的南阳只管辖宛城一县。明清设南阳府,南阳范围又有扩大,大约管辖相当于东汉的23个县,现代也大体与明清相当。那么我就要问了东汉管辖37县的南阳等于晋代管辖14县的南阳吗?等于唐代管辖1县的南阳吗?等于明清管辖23县的南阳吗?东汉的南阳如何就能等同于今天的南阳市呢?
这么荒谬的立论逻辑,其论证结果必然也是荒谬的。这所谓“诸葛亮躬耕南阳的三十个证据”实际上是“诸葛亮躬耕卧龙岗的三十个证据”罢了!那么“诸葛亮躬耕卧龙岗的三十个证据”都说了什么呢?
第一、所谓的三十个证据实际上最主要的还是把东汉管辖37个县的南阳郡等同于后世范围大幅缩小的南阳县、南阳府和南阳市,即偷换概念而已!
如所谓“证据之一:诸葛亮在《前出师表》中自述躬耕于南阳”、“证据之二:《诸葛亮集.文集.黄陵庙记》中的“躬耕于南阳”、“证据之三,所谓“隋开皇“断石幢”称孔明居南阳躬耕”。“证据之八:诸葛亮为刘备从南阳贷款以为军需”、“证据之九:诸葛亮为其弟在南阳娶妻 ”、“证据之十:唐裴度著 文称颂诸葛亮躬耕南阳”、“证据之十一:唐代大量文献记述诸葛亮躬耕南阳”、“证据之十二:宋代坚持“南阳说”的人越来越多 ”、“证据之二十三:诸葛亮《远涉帖》叙论称亮躬耕南阳”等等。
以上所谓证据中的“南阳”,都是指东汉管37个县的南阳郡,根本不是指后世范围大幅缩小的南阳县、南阳府,更不是今天仅管辖相当于东汉23个县的南阳市。以上所谓证据的诸葛亮《前出师表》、《诸葛亮集.文集.黄陵庙记》和《远涉贴》中的“南阳”就是如此。而诸葛亮真正的躬耕地恰恰就在今天南阳市之外的东汉南阳邓县隆中。所谓证据之明代何宇度在《益部谈资》记载:“先主寓荆洲,从南阳大姓晁氏贷款千万,以为军需,诸葛亮担保,券至宋犹存。”这里的“南阳大姓”是指郡望,即指南阳郡。而南阳大姓晁氏看重的正是诸葛亮在襄阳拥有强大的上层背景,才会欣然接受其担保。因为诸葛亮是在襄阳的荆州牧刘表的侄女婿,岳父是襄阳名士,姐姐都嫁入襄阳豪门......。如果不是因为诸葛亮与在襄阳的荆州高层有庞大的关系网,试问诸葛亮这样一个布衣如何能够为皇叔刘备担保呢?那么请问诸葛亮在南阳宛城有什么关系?和谁有关系?卧龙岗能举出例子吗?难道是诸葛亮与占据宛城的曹操关系好,人家才愿意贷款的吗?所以这个所谓的证据,根本不能证明卧龙岗是躬耕地,反倒是躬耕南阳邓县隆中的最好佐证!所谓证据之隋开皇“断石幢”,这个古物是在叶县啊! 叶县今天属于平顶山市,不属于今天的南阳市啊!这个所谓证据只能再次强调大家都承认的共识,即躬耕地在东汉南阳郡。如何能证明今天的南阳市卧龙岗就是躬耕地呢?所谓证据之《诸葛武侯集》注引《诸葛氏谱》称:“亮为弟均,娶南阳林氏女为妇,期年,生子名望。”这里的南阳还是指郡望,即南阳郡的林氏。荆州刘表当时控制着南阳郡南部的新野、邓县、章陵等地。南阳林氏如何就能肯定是在宛城等南阳郡北部的人家?诸葛亮当时就在南阳邓县隆中躬耕,也是南阳啊,但是离襄阳近,后来划给了襄阳!那么这个“南阳林氏”谁又告诉你不会是在后世划给襄阳的阴、酂、筑阳、山都、邓县、章陵等南阳郡诸县的居民呢?可见所谓的“诸葛亮为其弟在“南阳娶妻 ”的证据,其实就是在把南阳郡偷换成南阳县即宛县,根本不能成为“躬耕卧龙岗“的证据。还有在当作所谓证据的唐宋文献、诗词中,从未提到过“卧龙岗”。而所谓“躬耕南阳”都是引用自诸葛亮《出师表》的“躬耕于南阳”,都是指东汉南阳郡!卧龙岗在这里就是在混淆古今南阳的区别。更可笑的是,所谓证据之《金石林时地考》中的“庐在南阳城西南七里”,这分明是明代赵昀做的注释,仅代表他一个人的看法。但到了卧龙岗这里,又使用偷天换日的手段,把明代的注释说成是唐代的记载。不断的伪造史料,偷换概念倒是卧龙岗的特长。
第二,所谓“证据之四:晋代诗画刻石称颂诸葛亮躬耕南阳”!——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假货。
该碑刻有所谓落款为:“晋永和三年岁次癸亥秋月谷旦,尚书仆射和浴手敬书。”
晋永和三年是公元347年。查查万年历或百度一下就知道,公元347年是丁未年根本不是癸亥年。还有另一个证据,大家都知道王羲之著名的《兰亭集序》,开篇第一句话是“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永和九年岁在癸丑”即牛年,那么永和三年会是“岁次癸亥”的猪年吗?我想现在一年级小学生都会背十二生肖的顺序吧,更何况以农历纪年的古代,顾和这么大的官搞不清楚“永和三年”是猪年还是羊年吗?光这一点就暴露了其假货的真面目!
还有根据《晋书》记载永和三年顾和的职位是尚书令,是正职。他在落款中如何可能以副职尚书仆射自称?(详见本人今日头条文章《历史上的躬耕地─卧龙岗躬耕地证据“诸葛武侯躬耕歌碑”是假货!》)
可见这个所为晋代躬耕歌碑就是个假货。用伪造的假碑来证明躬耕地的卧龙岗能是真的吗?
第三、所谓的“证据之五:“三顾桥碑 ”证明刘备“三顾茅庐 ”发生在南阳卧龙岗”——所谓“刘备三顾茅庐发生在卧龙岗”是清代才出现的说法。
要知道在清代以前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刘备到卧龙岗三顾茅庐!
而从南北朝时期开始,刘备去南阳邓县隆中三顾茅庐就已是史学界的共识。
南北朝北魏郦道元《水经注》“ 沔水又东径隆中,经历孔明旧宅北。亮语刘禅云:先帝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即此宅也。”南北朝南朝刘宋盛弘之《 荆州图副》曰:“邓城旧县西南一里,隔沔有诸葛亮宅,是刘备三顾处。”唐李善等注《文选》“汉晋春秋曰:诸葛亮家于南阳之邓县。荆州图曰 :邓城旧县西南一里,隔沔有诸葛亮宅,是刘备三顾处。”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山南东道四•襄州》)说:“又曰襄阳西北十余里, 名为隆中,有诸葛孔明宅......诸葛亮 宅,按蜀志 云,先帝 三顾臣 于草庐之中即此宅也。今有井,深四丈,广尺五寸,迄今垒砌如初”。北宋王钦若等辑《 册府元龟》:“蜀诸葛亮,字孔明,琅琊 阳都人......玄素与荆州牧刘表有旧,往依之。玄卒,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号曰隆中。亮每自比于管仲、乐毅......先主诣亮,凡三往,乃见”。北宋叶廷珪《海録碎事》记载“学业堂 ,在襄阳县,诸葛孔明之地,亮家在南阳之邓乡,曰隆中先主三顾于此。”南宋朱熹《通鉴纲目》记载“刘备见诸葛亮于隆中,初琅邪 诸葛亮寓居襄阳隆中,毎自比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明嘉靖邓州志》记载“十二年,备三顾诸葛孔明于隆中。本传徐庶见备于新野,备器之,庶荐诸葛孔明。孔明家于南阳之邓县号曰隆中”《清乾隆新野县志》该志书卷七“古迹”中说“建安十二年...... 是年(刘备)三顾诸葛亮于隆中。”又说“诸葛亮字孔明,本琅琊人, 寓居襄阳隆中....”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史略,先主初领徐州牧,屡为袁术、吕布及曹操所败,后依刘表屯新野(今南阳府邓州新野县),三顾孔明于隆中(今襄阳府城西二十三里有隆中山)”
一个是清代才有记载的所谓“三顾地卧龙岗”和一个是从南北朝开始就记入史册、连南阳地方志都承认的“三顾地隆中”,谁更可能是真的躬耕地呢?我想公正的人都会有客观的答案。
再有所谓卧龙岗三顾桥也是清代才见于史料,而隆中的三顾门则早在宋代就有记载。
南宋王象之《舆地记胜》:“汉晋春秋,诸葛亮家南阳,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三顾门 :诸葛亮云,三顾臣 于草庐之中,自此门出故也。”金朝李俊民撰《庄靖集》“三顾门,世传襄阳水西门为三顾门。先主自此三往见武侯。”元代官修《大元一统志》记载: “三顾门,在襄阳路,诸葛亮云:三顾臣于草庐之中,自此门出故也。”明代官修《大明一统志 》襄阳府《山川》条又说:“诸葛亮宅,在府城西二十二里隆中山下,蜀汉诸葛亮所居。宅西有避暑台。因昭烈三顾亮于草庐,有三顾门。”
以上可知,卧龙岗所谓证据三顾桥碑只是清代才有记载的东西,如何能否定从南北朝开始就明确记于史册的“三顾于隆中”呢?又如何否定宋代就记入史册的隆中三顾门呢?拿清代冒出来的东西否定比之早1000多年史料,这是多么最可笑的证据啊!
第四、所谓“证据之六:晋李兴撰《祭文》在南阳祭祀诸葛亮。”——这完全是断章取义,曲解古文。
首先,《蜀记》明确记载”晋永兴中镇南将军刘弘至隆中,观亮故宅,立碣表闾”。刘弘去的是隆中啊!
再有,李兴《诸葛武侯故宅铭》中“天子命我,于沔之阳”之后的下一句是“听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遗光。”意指刘弘在汉江北岸讨平张昌叛乱,与之后的“登隆山以远望,轼诸葛之故乡”是两句话。卧龙岗为编造躬耕地,无视中间的“听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遗光”一句,直接把“登隆山以远望 ,轼诸葛之故乡 ”嫁接到“于沔之阳”之后,然后大言不惭的当做刘弘去江汉北岸参观诸葛亮故居的证据,真是滑稽。那么倒底是不是这样呢?我们来看看其它史料的记载吧 。
南北朝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载“沔水又东径隆中,经历孔明旧宅北。亮语刘禅云:先帝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即此宅也。车骑沛国刘季和之镇襄阳也,与犍为人李安共观此宅,命安作宅铭......”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山南东道四•襄州》)说:“又曰襄阳西北十余里,名为隆中,有诸葛孔明宅......襄沔记曰晋永兴中,镇南将军襄阳郡守刘弘,于隆中诸葛故宅立碑表庐,使太傅掾犍为李兴为文。”宋王象之撰《舆地碑记目》记载“襄阳府碑记,诸葛武侯故宅碣,晋李兴撰。”《清雍正河南通志》记载:“李兴为镇南将军刘弘表隆中諸葛亮故宅。”《佩文斋书画谱》记载:“诸葛武侯故宅碣,在襄阳府,晋李兴撰。”《湖北金石志》记载载:“在襄阳府,晋李兴撰。晋永兴中镇南将军刘弘至隆中观亮故宅,立碣表闾,命太傅掾李兴为文。”
以上史料可看到,自古以来都认为刘弘去的就是汉江南岸的隆中,而且宋代以来各种记载表明李兴撰写的诸葛武侯故宅铭碑曾经就在襄阳。那么又有哪个史料说过刘弘是去汉江北岸参观诸葛亮故居呢?呵呵,没有任何历史记载支持卧龙岗的这个说法!可见这个所谓证据就是断章取义的胡扯!
第五、所谓“证据之七:黄权在南阳卧龙岗建庵祭祀诸葛亮”——这又是卧龙岗为抢躬耕地而编造的谎言。
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黄权在南阳卧龙岗建庵祭祀诸葛亮”!
事实上,南阳本地历代地方志的记载与之相反。
《明嘉靖南阳府志》记载“询之父老,考之郡志,皆云:孔明大节,自唐宋以来乡人立祠祀之。”《清光绪南阳县志》记载“南阳有诸葛忠武侯庐始见唐宋人集。”1979年南阳市博物馆编撰的《武侯祠简介》记载“南阳卧龙冈上的武侯祠,相传建于唐、宋年间。”
这些历代南阳人自已编的历史文献都证明南阳卧龙岗武侯祠始建于唐宋年间。所谓“黄权在南阳卧龙岗建庵祭祀诸葛亮”就是谎言!
第六、所谓“证据之十三:岳飞谒南阳武侯祠并手书 “出师二表”。——《清光绪南阳县志》说南阳武侯祠岳飞手书出师表题跋是假的。
《清光绪南阳县志》“ 卷十艺文”中说“宋书出师表......按此刻后,有知府任恺跋称: 此碑在江南之彭城,壬申摩勒于石。则此帖盖恺所购也。”原来,原装货在彭城啊!南阳人说襄阳隆中岳飞手书出师表是复刻自南阳的。但南阳县志承认南阳卧龙岗自已的岳飞手书出师表都是清末从彭城买来的复制品啊!这真是天大笑话 !《清光绪南阳县志》又有“原跋,下有少保印章。考宋史本传,绍兴十年飞授少保,此帖称戊午,实绍兴八年,飞未授此阶,不应有此印章。殆浅人赝为之欤。” 南阳县志自已承认题跋是“殆浅人赝为之欤”,是伪造的,又打了卧龙岗的脸。再有,岳飞手书出师表和躬耕地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是历史学家岳飞在经过考古后,才特地跑到南阳武侯祠去纪念躬耕地吗?可这与题跋内容不符啊!看来题跋真的是假的啊!呵呵!如果在武侯祠默写个出师表就能证明躬耕地的话,那么照此逻辑杜甫在成都武侯祠写“三顾频繁天下计”是不是可以证明成都是刘备三顾地?可见这个岳飞手书出师表根本就无法做为躬耕地的证据!
第七、所谓的“证据之十四:元代文人学士咏赞诸葛亮躬耕南阳卧龙岗”。
众所周知,所谓躬耕地的“卧龙岗”一词是从元代才开始出现于史书记载中,所谓躬耕之争的苗头也是从元代萌芽。这一时期冒出的文学作品,如何能否定魏晋南北朝以来已经出现了1000年的隆中记载呢?如何又能否定正史裴注《三国志》的记载呢?
而实际上即使在元代,隆中说仍然还是史料中的主流。
元代官修《大元一统志 》记载:“隆中,汉晋春秋云:诸葛亮家南阳,在襄阳西二十里,号曰隆中。”“葛井,在襄阳路,荆州记:诸葛亮宅有井。”“三顾门,在襄阳路,诸葛亮云:三顾臣于草庐之中,自此门出故也。”
元代郝经《续后汉书》记载:“卒,亮居隆中,躬耕陇亩 ,好为梁甫吟 。原注汉晋春秋曰: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
元代胡一桂撰《史纂通要》记载:“初见诸葛亮于隆中......孔明隆中之约谓:吴可以为援而不可图。”
元代《氏族大全》记载“诸葛亮,字孔明。寓居南阳隆中。汉建安中徐庶称于刘备,曰诸葛孔明卧龙也。备三顾于草庐中,亮乃起。”
而卧龙岗在元代的文献中还是以传说为主。如元代王谦《丞相诸武侯庙碑》称:“俗以武侯隐居之所”。元代程钜夫的《敕修南阳诸葛书院碑》“相传汉丞相忠武侯故居”。“俗以”、“相传”都表明是传说。
《大元一统志》关于卧龙岗的记载则更搞笑:“卧龙冈,在南阳县界内。诸葛孔明躬耕之地。又荆州记云:南阳县西七里有独乐山,诸葛孔明尝登此山作梁甫呤。”可是《荆州记》的原文明明是“邓城西七里”呀,到了《元一统志》里被改成了“南阳县西七里”了!
看来卧龙岗不篡改史料就无法自证了!以传说和篡改的史料做为证据,能证明出真的躬耕地吗?
第八、所谓“证据之十五:元仁宗皇帝钦定南阳武侯祠。”——按卧龙岗提供的第三十个证据,这应该就是在混淆躬耕地和纪念地的内涵了。
武侯祠如果能证明躬耕地,那么全国武侯祠最多时有100多座,是不是有100多个躬耕地?中国最早的武侯祠是蜀汉皇帝刘禅钦定修建的汉中勉县武侯祠。是否可以证明汉中勉县是诸葛亮躬耕地呢?当然诸葛亮真的是在汉中屯过田喔。
还有“元仁宗皇帝钦定南阳武侯祠”出于何处?卧龙岗说是出自元代程钜夫撰写的《敕修南阳诸葛书院碑》。可是敕修南阳诸葛书院碑文中根本找不到所谓“钦定南阳武侯祠”的明确记载(可参见程矩夫《雪楼集》的相关文章)。不知道卧龙岗是怎么奇思妙想得出的证据?
反倒是钦定隆中武侯祠可是有着明确的史料记载的。
宋《舆地纪胜》记载“诸葛威烈武灵仁济王庙,在襄阳县伏龙山。唐光化五年封武灵王。乾道四年,被旨以感应赐英惠庙额,加号仁济。李廌有诗云:夘金运徂徃,孔明隐隆中。又云:向非三顾重,自首田舍翁。”宋《舆地碑唐记目》记载:“唐改封诸葛亮为武灵王庙记,唐光化五年封诸葛孔明为武灵王,碑今在隆中。”
唐代光化五年封诸葛亮为武灵王并在隆中武侯祠立碑为记。南宋乾道四年赐隆中武侯祠英惠庙额,又加号“仁济”。
《明嘉靖南阳府志》收录的《嘉靖乙酉抚民右参政许复礼奏请敕赐庙额祭文爰定祭品知府杨应奎增修大备事载碑记》记载:“查正德二十一年十一月内,该襄府暂理府事光化王奏称襄简王先年慕隆中佳秀,择为茔葬……隆中东去数十步有一窝,欲将亮庙挪移修建等。因该本部题准行,移本府自备工料盖庙题宇,完日另行奏请庙额祭祀。续该光化王奏称庙宇已成乞要请赐庙额及春秋祭祀。又本该部造奉钦依行移翰林院撰与祭文,赐庙额名“忠武”与祭品春秋至祭。”
根据南阳地方志《明嘉靖南阳府志》记载:明正德二十一年,襄阳府暂理府事光化王重修隆中武侯祠后,明朝朝庭命翰林院撰写祭文,并钦赐庙额“忠武”与祭品春秋至祭。
以上可知,隆中武侯祠从唐宋就是朝庭钦定,明正德年间就有朝庭钦赐祭文、庙额和祭品春秋至祭。这些都有文献明确记载,特别是南阳的地方志也有记载。比语焉不详的所谓“元仁宗皇帝钦定南阳武侯祠”的猜想真实可靠得多。
第九、所谓“证据十六至证据十七”——都明清文人的文章,真正的史料却乏善可陈。
实际上,在同时提到隆中与卧龙岗的史料中,隆中往往都与三顾有关。如:
官修《大明一统志 》襄阳府《山川》条说:“诸葛亮宅,在府城西二十二里隆中山下,蜀汉诸葛亮所居。宅西有避暑台。因昭烈三顾亮于草庐,有三顾门。”
《大明一统志 》关于卧龙岗的记载可有提及三顾吗?
官修《大清一统志 》则更直接,在襄阳府《古迹》条:“诸葛亮宅,在襄阳县西隆中山东。刘备三顾亮于草庐之中,即此宅也。”明确说隆中诸葛亮宅是三顾地。
《大清一统志 》关于卧龙岗的记载可有提及三顾吗?
其它明清史书还有:
明谢陛《季汉书.诸葛亮传》:“玄卒,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明魏显国《历代相臣传•诸葛亮》:“汉晋春秋曰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明杨时伟《诸葛忠武书•诸葛亮传》说:“十二年丁亥,是年昭烈见孔明于隆中,时年二十七……汉晋春秋曰:亮家于南阳之邓县,距襄阳西二十里,号曰隆中……时伟按,博望烧屯事,陈寿志原载建安十一年以前,而三顾隆中则十二年事也……时伟按,侯“隆中语”云: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此可为援而不可图。”《读史方舆纪要》云:“隆中山,府西北二十五里,诸葛武侯隐此。”清朱轼《历代名臣传•诸葛亮传》:“从父卒,家于南阳之邓县,号曰隆中……益夫,隆中一对先荆后益确有成算于胸中。”清杨希闵《诸葛武侯年谱》:“元卒,侯寓南阳襄邓间。”“侯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清章陶《季汉书.诸葛亮列》:“元卒,亮遂家于南阳邓县之隆中。”清王复礼《季汉五志.诸葛忠武侯传》:“元卒,侯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后家于南阳之邓县去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今湖广襄阳府)……徐庶荐诸葛亮于昭烈,昭烈三顾隆中与亮。”清汤成烈《季汉书》之《诸葛丞相列传》:“元卒,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躬耕陇亩……”
特别是明清南阳的地方志也支持隆中说。
《明嘉靖邓州志》记载“十二年, 备三顾诸葛孔明于隆中。本传徐庶见备于新野,备器之。庶荐诸葛孔明家于南阳之邓县号曰隆中。”《明嘉靖南阳府志校注》记载“三国志侯传注引汉晋春秋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此汉隆中确属邓县,不属宛。汉时襄阳为南郡属县,县境西止十一里,故水经注谓襄无西……案,亮三国志卷三十五有传魏略曰亮在荆州游学,每晨夜常抱膝长啸。汉荆州刺史治襄阳,所领有南阳郡。亮家于襄阳城西二十里属南阳郡邓县,故亮自称躬耕南阳。”《清乾隆新野县志》记载“建安十二年......是年(刘备)三顾诸葛亮于隆中。”又说“诸葛亮字孔明,本琅琊人,寓居襄阳隆中....”《清光绪南阳县志》记载“按南阳有诸葛忠武侯庐始见唐宋人集,至元明皆有敕赐庙学、祭品、碑而名益着,或谓侯实家襄阳,南阳之祠非是。考三国志亮随其叔父依荆州牧刘表,是时表军襄阳,亮宅在襄阳为信。水经注谓沔水经亮旧宅是也。”“然汉荆州八郡南阳居首襄阳(隆中)实为邓县实隶南阳,故侯自表谓‘躬耕南阳’。汉晋春秋亦谓亮家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以此推之,南阳祀侯固宜历代,迄今筑居以像之,与隆中并称……”
由此可见,隆中说一直是主流史学界的共识,连当时的南阳人都承认。
同时,在列举相关证据时,卧龙岗又在删节、裁剪、篡改史料。明李东阳在卧龙岗武侯祠有《重修诸葛武侯祠记》。卧龙岗引用的原文是:“南阳城西五里卧龙岗,为草庐旧址,汉史称侯躬耕南阳,又曰寓居襄阳隆中。元建祠祀侯,又置书院,设山长,聚徒讲学,给田数百顷。”而真实的原文是“南阳府城西五里卧龙岗,为草庐旧址,汉史称侯躬耕南阳,又曰寓居襄阳隆中。盖秦南阳郡,即今邓州,而襄阳实在其界故也。”生生的把两句话之间的“盖秦南阳郡,即今邓州,而襄阳实在其界故也。”给裁剪掉了!这样原文的意思就来了个180度大转折 !卧龙岗还是死性不改,不篡改文献就是没法证明自已啊!
第十、所谓“证据之二十一:诸葛亮在南阳曾有多处活动遗迹 ”——这些所谓遗迹都是清代小说的内容。
卧龙岗在这里引以为证的内容都来自清代汪介人的《中州杂俎》。《中州杂俎》是本什么书呢?我们看看《四库全书》对它的评价:“《中州杂俎》•三十五卷(河南巡抚采进本),国朝汪价撰......采摭繁富,用力颇勤,而多取稗官家言,纯为小说之体。又事皆不着所出,人亦往往不着时代。编次繁复,漫无体例,可谓劳而鲜功者矣。”
“多取稗官家言”是指内容多来自街谈巷说的传说;
“纯为小说之体”纯粹就是小说的模式;
“又事皆不着所出”所载的事情没有来源;
“人亦往往不着时代。”所载人物往往没有年代。
也就是说《中州杂俎 》就是可靠性极低的、道听途说的小说故事罢了。卧龙岗拿小说故事当证据也算是一大特色了。
第十一、所谓“证据之二十二:诸葛亮曾在桐寨铺诸葛庄购田耕种”——卧龙岗难道是想证明“躬耕于南阳桐寨铺”?
清代可以说是卧龙岗史料证据“大发现”的时代,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没有见过的记载,都出现在清代的史料里。
而这里《清乾隆唐河县志》里说:诸葛庄,传说“武侯曾置庄田于此”。清代出现的传说竟被深信不疑的当证据了。
根据该所谓证据“相传在三国建安初年,曹操三次率兵征伐宛城,’搞得百姓不得安宁,诸葛亮就从卧龙岗搬到桐寨铺避难,并在此购置了土地房屋。”
可是据《三国志》记载,曹操第二次征伐张绣时:“(建安二年)冬十一月,公自南征,至宛。表将邓济据湖阳。攻拔之,生擒济,湖阳降。攻舞阴,下之。“这一年曹操打到湖阳,并占领湖阳。而湖阳在哪儿?就在唐河县,而且在桐寨铺以南。也就是说桐寨铺所在的唐河县当时本身就是战场。诸葛亮为逃避战难从一个战场搬到另一个战场买房买地,这个证据真的好滑稽哟!
再说了诸葛庄在唐河县又不在宛城区,跟“躬耕于卧龙岗”有半毛钱关系吗?难道卧龙岗要证明“躬耕于桐寨铺”吗?
第十二、所谓“证据之二十四:历代文人学士赞颂诸葛武侯 ”——这也 叫证据吗?历代文人赞颂诸葛亮怎么成为卧龙岗的证据?
元代以前历代文人赞颂诸葛武侯时,从来没有一处提到过卧龙岗,而提到 隆中的却大量存在。
最早赞颂诸葛亮的是西晋李兴的《诸葛武侯故宅铭》和东晋凿齿的《诸葛武侯宅铭》,都是他们去隆中参观诸葛亮故居所写。南北朝沈炯的《归魂赋》则有“望隆中之大宅,映岘首之沈碑”。其它年代含有“隆中”的诗词文章太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可见今日头条文章《 《历史中的诸葛亮躬耕地——隆中古诗词精选》)。
以上可知和隆中一起赞颂诸葛武侯真的是历史悠久!历代文人赞颂诸葛武侯的文章完全可以做为隆中是躬耕地的证据了。
第十三、所谓“证据之二十五:诸葛亮的躬耕地在南阳卧龙岗”——这是以元明清的记载否认此前1000多年来史书的共识 。
在卧龙岗的心目中元明清的史料远比元代以前的史料重要, 因为卧龙岗在元代以前毫无史料记载!反倒是躬耕于南阳邓县隆中则一直是史学界的共识。
南北朝刘宋裴松之注《三国志•诸葛亮传》“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呤。《汉晋春秋》云:“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北宋王钦若《册府元龟》记载:“蜀诸葛亮居隆中躬耕,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北宋释契嵩《镡津集》记载:“孔明始躬耕于隆中时,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有许者。”南宋郑樵《通志》记载“元卒,亮逐家于南阳之邓县,相距襄阳城 西二十余里,号曰隆中,躬耕垄亩,好为梁父吟。”南宋黄震撰《古今纪要》记载:“诸葛武侯躬耕隆中,自比管乐。”南宋陈亮《龙川集》记载:“孔明之游学也, 颍川石广元、徐元直、孟公威等往往务精熟孔明独观其大略,及耕隆中而庞德公在焉。”南宋孙应时《烛湖集》记载:“隆中躬耕归,抱膝咏梁父。谁称此卧龙,名字震东土。”元陈基《夷白斋稿》记载:“昔诸葛孔明躬耕隆中,自许不顾仲乐毅。”元郝经《续后汉书》记载:“元卒,亮居隆中躬耕陇亩,好为梁甫吟。”明冯琦 《宋史纪事本末》记载:“诸葛孔明耕隆中, 徐庶何所见而必欲屈先主枉驾顾之。”明廖道南《楚纪》记载:“玄卒 ,亮侨寓襄阳之隆中,躬畊陇亩,好为梁父吟。”《明嘉靖南阳府志校注》“三国志侯传注引汉晋春秋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 此汉隆中确属邓县,不属宛。汉时襄阳为南郡属县,县境西止十一里,故水经注谓襄无西。”“汉荆州 刺史治襄阳,所领有南阳郡。亮家于襄阳城西二十里属南阳郡邓县,故亮自称躬耕南阳。”《清光绪南阳县志》记 载“然汉荆州 八郡南阳居首襄 阳( 隆中) 四(实)为邓县实隶南阳,故侯自表谓 ‘躬耕南阳’。汉晋春秋亦谓亮家南阳之 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以此推之,南阳祀侯固宜历代,迄今筑居以像之,与 隆中并称......”清雷士俊《艾陵诗文钞》记载“诸葛亮躬畊隆中,三顾然后出......诸葛孔明耕隆中吟梁父。”清鲁之裕《式馨堂诗文集》记载“流寓之迹有三,有避地而来者如武侯之耕隆中,王粲之依刘表是也记载。”
可见诸葛亮躬耕于南阳邓县隆中,这是1700年来包括南阳历代地方志在内的史学文献的共同记载。
第十四、所谓“证据之二十六:刘备三顾草庐只能在南阳卧龙岗”——这完全是胡扯!事实恰恰相反,刘备三顾草庐之地绝对不会在南阳宛城卧龙岗。
根据《三国志》记载,建安二年曹操把张绣从宛城赶到穰城之后,宛城就在曹操掌控之下。诸葛亮在《隆中对》明确分析当时荆州的形势是“荆州北据汉沔”。当时荆州控制的北方地盘只能达到汉江两岸的部分地区,远离汉江的宛城显然不在荆州的控制之下。《隆中对》还提到“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即未来还要向宛城进军。如果宛城在荆州控制之下,还需要计划未来向宛城进军吗?可见宛城绝不在荆州控制之下,只能在曹操手里。刘备不可能跑到曹操地盘上三顾。
南北朝地理名著《水经注》在描述宛城淯水周边的名胜时,提到百里奚故居、 梅溪河、范蠡故里、何进宅、孔嵩宅等古迹,却唯独只字未提在此之间有什么所谓躬耕地卧龙岗!反而明确指出几百里之外、汉江南岸的隆中诸葛亮宅是刘备三顾处。可见宛城卧龙岗在当时根本不存在任何古迹!刘备怎么可能跑到根本不存在的宛城卧龙岗三顾呢?
所以,诸葛亮家在南阳邓县隆中、躬耕在南阳邓县隆中、刘备三顾于南阳邓县隆中在早期历史中是毫无争议的。
事实上,做为躬耕地的“卧龙岗”这一名词,元代才首次出现于史书中,即使如此,在元代之后的好多年里,都没有任何记载说卧龙岗是刘备三顾地。直到清代“刘备在卧龙岗三顾茅庐”的说法才首次出现。
第十五、所谓“证据之二十七:东汉时今隆中不属南阳管辖”。——大量史料表明东汉时今隆中属于南阳管辖,包括南阳历代地方志。
卧龙岗在这里往往拿绝对化的“汉江为南阳郡和南郡分界”来说事。实际上汉江划界只是大致的分界,而不是绝对的分界;只代表总体,并不表示局部完全不可以跨过汉江。
南北朝《水经注》记载:“(沔水)又东过山都县东北。沔南有固城,城侧沔川,即新野山都县治也。旧南阳之赤乡矣,秦以为县。”南阳的山都县从秦代开始就在汉江南岸,这就让卧龙岗所谓汉江绝对划界说彻底破产 。
同时卧龙岗方面又玩起无限扩大汉江划界范围的把戏,把汉江南岸都当成南郡,汉江北岸都当成南阳郡。事实上,南阳郡与南郡汉江南北划界的起点是万山。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21《山南道》):“万山,一名汉皋山,在(襄阳)县西十一里。与南阳郡邓县分界处,古谚曰:‘襄阳无西’,言其界促近......诸葛亮宅在县西北二十里。”中国最早的全国地理总志明确记载:万山为南郡襄阳县的西部边界,也即汉江南北分界的西部起点。
《水经注》也记载:“ 沔水又东迳隆中,历孔明旧宅北......(沔水)又东过襄阳县北,沔水又东迳万山北 ”沔水先经过隆中后,再才经过襄阳县北。这也说明隆中不属于襄阳县。
东汉南阳人张衡《南都赋》有“ 游女弄珠于汉皋之曲”。把汉江南岸汉皋山(即万山 )的传说收入写南阳的《南都赋》,也说明南阳郡当时的管辖范围跨过了汉江。
《明嘉靖南阳府志》收录的《嘉靖乙酉 抚民右参政许复礼奏请敕赐庙额祭文爰定祭品知府杨应奎增修大备事载碑记》记载:“盖秦以襄阳隆中为南阳郡也。”
《明嘉靖邓州志》记 载:“十二年,备三顾诸葛孔明于隆中。本传徐庶见备于新野,备器之。庶荐诸葛孔明家于南阳之邓县号曰隆中。”
明《李东阳重修诸葛武侯祠记》说:“汉史称侯躬耕南阳,又曰寓居襄阳隆中,盖秦南阳郡即今邓州而襄阳(隆中)实在其界故也。”
《清光绪南阳县志》记载:“然汉荆州 八郡南阳居首,襄阳(隆中)四(实)为邓县实隶南阳,故侯自表谓‘躬耕南阳’。”
可见从古至今众多史料,包括许多南阳地方志都证明东汉时隆中属于南阳管辖。卧龙岗的所谓证据是无稽之谈!
第十六、所谓“证据之二十八:邓县不是邓城, 两地不能混同”——事实是历代史料都明确记载邓城就属于东汉的邓县。
《水经注》记 载:“(淯水)又西南过邓县东。县故邓侯吾离之国也, 楚文王灭之,秦以为县。淯水右合浊水,俗谓之弱沟 。水上承白水于朝阳县,东南流迳邓县故城南。习凿齿《襄阳记》 曰:楚王至邓之浊水,去襄阳二十里。即此水也。”从《水经注》记载可知,邓县故城南边的浊水距襄阳县仅20里,可见邓县绝不是卧龙岗所说一百二十里外的邓州 。
《旧唐书》记载:“邓城,汉邓县,属南阳郡,古樊城也,宋故安养县。天宝元年改为临汉县。”《元和郡县志》记载:“临汉县,本汉邓县地,即古樊城。仲山甫之国也,西魏于此立安养县属邓城郡,周天和五年改属襄州,天宝元年改为临汉县。”唐宋史料进一步明确邓城就属汉邓县,即古樊城。
《路史》记载:“今襄之邓城,二汉邓县。”
《舆地广记》记载:“邓城县故邓国,二汉为邓县,属南阳郡。”
《通鉴地理通释》记载:“襄阳府邓城县,汉为邓县。唐为临汉县,有故邓城,在县东北二十二里即邓国。”
《春秋左传类解》记载:“今襄阳邓城即汉邓县也。”
《资治通鉴补》记 载:“ 邓城县,汉之邓县古樊城也......唐襄州之邓城县,汉南阳之邓县也,治古樊城。”
《通鉴辑览》记载:“邓城县也,本汉邓县,唐曰邓城。”
《读史兵略》记载:“邓城县,汉之邓县古樊城也。”
以上众多史料的表述都出奇一致,邓城县就属于汉代的邓县,而且就在汉代邓县的樊城一带。可见卧龙岗所谓“邓县不是邓城, 两地不能混同”的说法完全与历史记载相矛盾 。
第十七、所谓“证据之二十九:《隆中对》篇名不妥,应为《草庐对》”——这又是毫无根据的信口胡说。
首先,西晋陈寿编《诸葛亮集》时根本没有将“隆中对”内容单独成篇,也未对其单独命名。“隆中对”的全文是收在了《三国志.诸葛亮传》中。陈寿的《诸葛亮集》今天虽然失传,但是其目录却记载在《三国志.诸葛亮传》中,其中并无“隆中对”或“草庐对”的篇名。可见卧龙岗说“草庐对”是陈寿的命名,完全是胡扯。
其次,“隆中对”也好,“草庐对”也罢都是后人的命名。但以“隆中”为名远早于“草庐”,应用范围、影响力远大于“草庐对”。明末顾复在《 平生壮观》中、清康熙 吴升在《大观录》中、卞永誉在《式古堂书画汇考》中、 高士奇在《 江村销夏录 》中分别提到元代饶介的仿四家书卷中有“第三段草书诸葛武侯隆中对”。可见“隆中对”一词最早可能出现于元代。此后南宋孙应时在他的诗《读士元传》中有“向来隆中语,荆益实素期”;明杨时伟在诸葛忠武书》卷四“连吴 ”中说“时伟按侯‘隆中语’云:孙权据有 江东已历三世,此可为援而不可图”;明张煌言在《书怀》中有“圯上书传失绛灌,隆中策定起高光”;明蒋灿在《题杜少陵像》中有“抗志隆中对,饥驱蜀道难 ”等等。到了清代,以“隆中” 命名该对策则使用得更广泛,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而迟至清康熙年间,南阳知府朱璘在他的《诸葛丞相集》中,才首次以“草庐策对”命名该对策。此后还有张伯行的《正谊堂全文•诸葛武侯文集》以及清嘉庆年间进士张澍的《诸葛忠武侯文集》,也使用了“草庐策对”或“草庐对”为篇名。但使用频率和范围远小于“隆中对”。可见真实的情况是“隆中对”才是那篇著名对策最为世人所接受的命名。
第十八、所谓“证据之三十:躬耕地、寓居地、纪念地各有不同内涵,不能等同”——卧龙岗在这里自扇耳光。
一方面口口声声说躬耕地、纪念地各有不同内涵,一方面又拿所谓朝庭敕封纪念地武侯祠、文人游览纪念地武侯祠的诗词文章做证据证明卧龙岗是躬耕地,这自相矛盾的耳光打得真响。事实上混淆躬耕地、寓居地、纪念地的恰恰是卧龙岗。
而隆中是诸葛亮家、是诸葛亮躬耕地、是刘备三顾地,完全是1700年来各种史料的共同记载。
最早关于隆中是诸葛亮家的记载:东晋《 蜀记》记载西晋:“晋永兴中镇南将军刘弘至隆中,观亮故宅,立碣表闾。”
最早关于隆中是躬耕地的记载:南北朝刘宋裴松之注《三国志•诸葛亮传》“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呤。《汉晋春秋》云:“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
最早关于隆中是三顾地的记载:南北朝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沔水又东径隆中,经历孔明旧宅北。亮语刘禅云:先帝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即此宅也。”
反观所谓的卧龙岗,元代才有卧龙岗是躬耕地的传说,明代才有卧龙岗草庐的记载,清代才有卧龙岗是刘备三顾地的说法。对比可见,隆中的史料远比卧龙岗久远、丰富。卧龙岗即便靠着混淆古今南阳的区别、混淆躬耕地与纪念地的内涵也只能编造出一些漏洞百出的谎言。
综上可知,卧龙岗所谓证明自已是躬耕地的三十个证据完全是偷梁换柱、东拼西凑、谎话连篇、荒谬绝伦的笑话 !
书摘-柏克法国大革命反思录契约、国家、教会、教士、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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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反思录》
[英]埃德蒙·柏克 著
冯丽译
江西人民出版社;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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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它(教会)视作他们整个宪法的基础,基于它、基于它的每一个部分,它成为一个固若金汤的整体。教会和国家在他们心里是不可分割的观念,几乎不存在提到一个的时候而不提到另外一个的情况。
英国人,我指的是英国的有识之士和领袖人物,他们在智识上(如果有的话)是开放和直接的。如果他们在表面上公开信奉一种宗教而实际上却鄙视它,他们本人也会为这类愚蠢的骗人把戏感到羞愧的。
通过他们的行为(人的行为是世上仅有的几乎从不说谎的语言),他们似乎把伦理世界和自然世界中这项伟大的统治原则仅仅看作是让平民百姓恭顺的发明,他们就会明白,以这样的行为,会使他们所希望的所有政治目的都落空。他们会发现,他们很难让别人去相信一个他们自己显然都不相信的制度。
除了暴君,还有谁能想到不经控告、听证、审判,就让另一帮人、成百上千的人一起去霸占别人的财产?
他们知道宗教的教导对这些人来说,比对别人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因为他们面临更多的诱惑,因为他们的错误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因为他们的坏榜样会产生不良影响;
—— 柏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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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45
社会的确是一个契约, 但不是一个以偶然的利益为标的,可以凭一时高兴就得以解除的附随契约——国家不应该被视为仅仅是一个为了进行辣椒和咖啡、棉布或是烟草贸易,或者是其他类似不具关注度事物的贸易而签订的合作契约,因而只是具有很微不足道的暂时利益,可由缔结方任意地解除。应当怀有别样的敬意来看待它,因为它并不是仅仅为了服务于一个在肉体上短暂而有朽的动物的生存而进行的合作。它是所有科学领域、艺术领域及各种德行在最大程度上的合作,由于这种合作的目的只有通过很多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因此它就不仅仅是现在生活的这一代人之间的合作,也是那些当下活着的与已经死去的,以及那些将要出生的人之间的合作。每一个特定国家的契约都是永恒社会的伟大原始契约中的一个条款,连接着自然界的低等事物和高等事物,连接着可见世界与不可见世界,遵照神圣誓约所许可的固定合约,约束着自然界和道德界的所有事物都各安其分。这一法律并不服从于人的意志,而是人基于无限高于自己的义务,让自己的意志服从于这一法律。那个统一王国中的市政机构,在道德上并没有这种随心所欲的自由,(p146)仅仅因为突发奇想想要改良,就可以完全打乱和割裂其下属社区的纽带,而将其基本组成部分分解为孤立的、粗野的、不连贯的一团混乱。只有当一种必要性不是出于被动选择而是出于主动选择的,是经过无限的深思熟虑,认为无须讨论,也无须证明,便足以说明采取无政府状态是正当的时候,这种必要性才是首要的和最高的。这种必要性并非是规则的例外,因为这种必要性本身也是事物道德和物理属性的一部分(人或者自愿或者被迫地服从它);但是如果把对必要性的服从当成是选择的目标,那么法律就会遭到败坏,自然会被违逆、反抗者就会被非法地从这个理性的、秩序井然的、和平的、高尚的、勇于忏悔的世界中抛却,被驱逐到一个疯狂、混乱、邪恶、迷茫和徒然悲伤的对抗的世界中去了。
P146
亲爱的先生,这些,我认为现在是,过去是,并且以后长期都会是这个王国里并非是最无知无识和不知思索的人的看法。被归于这一类的人所形成自己观点的根据是这类人应当形成自己的观点。那些不那么喜欢刨根问底的人则从权威那里获得了这些观点,上天注定有些人需要依赖别人而生,因此他们也无须为此感到惭愧。这两类人都是殊途同归,都是按照宇宙的秩序前进。他们都认识到或者感知到了这样一个伟大的古代箴言:
Quod illi principl et praepotenti Deo qui omnem hunc mundum regit, nihil eorumquae quidem fiant in terris acceptius quam concilia et coetus hominum juresociati quae civitates appellant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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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克此处的引用与西塞罗《共和国》中的原文稍微有些出入,但对主要意思没有影响。该段的意思是:对于统治着宇宙的至高无上的主来说,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比一种通过正义感而将人类的组织和社会结合起来的叫作国家的东西更受欢迎的了。——编译注
【百度翻译】(拉丁语)“作为统治全世界的上帝的领袖,世上最可接受的事情莫过于一个教会和一个被称为城市的人组成的集体陪审团。”
(p147)他们在心中谨记这条原则,并不是因为它所直接承载的那个伟大的名字,也不是因为它可以追溯到一个更伟大的名字,而是因为它本身就可以为任何高深的学识、人类的共同本性和共同关系赋予真正的重量和首肯。设若他们相信,一切事物要有参照物才能被造出来,并且所有的参照都归于可以给一切提供指引的那个参照点,那么他们就会认为自己不论是作为心灵庇护所中的单独个体,还是作为个人的集合体,他们都一定会去唤起他们对自己高贵出身和命运的记忆,还要以全体的名义去表达其全民族对公民社会的创立者、创作者和保护者的敬意。无此,公民社会中的人是毫无可能实现他本来可以企及的完善程度的,更别提远远地、微微地接近于这种完善了。他们认为,上帝既然赋予了我们通过以个人美德去实现自我完善的本性,也就会赋予它实现自我完善的必要手段。因此国家便基于祂的意志产生了——国家与所有完美的源泉和最初的原形也基于的意志建立起了联系。但凡相信祂的这一意志的人——他的意志是法中之法、君王之王——就不会去谴责我们全体的忠诚和虔敬,以及我们对最高主权的认可。我禁不住要指出的是,这种对国家的祭献本身就值得被置于高高的神坛上受到普世的赞扬,应当根据人类被其天性教导所形成的习惯,以适度的华丽、低调的姿态、温和的庄严和节制的隆重,(p148)将其应用到建筑、音乐、装饰、演讲、个人尊严等所有公开的、神圣的行为中去。出于这些目的,他们认为这样使用一部分国家财富与刺激个人的奢侈享乐同样有用。这是一种公共的装饰。这是一种公共的安慰。它滋养着公共的希望。最穷苦的人也能在其中发现自己的重要性和尊严,与此同时个体的财富和骄傲又时刻都让那些地位卑下的人与缺乏财富的人充满自卑感,并自贬身份。正是为了那些生活卑微的人,为了提升他们的天性,让他们从心里达到一种境界——在那里财富的特权将会停止,届时他们将是生而平等的,同时因为美德之故,他们可能得到的还不仅仅只是平等——于是就神圣地使用了其国家共同财富的一部分来帮助他们。
P148
我跟您保证我不是为了标新立异。我跟您表达的这些观点是从古流传至今,在我们这里就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我头脑中所产生的这些观点我自己也无法分清楚哪些是我从别人那里学来的,哪些是我自己思考的结果。
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则,大多数英国人都不认为一个全国性的宗教制度是非法的,更无法想象没有它竟然可以是合法的。如果你们不相信我们对它的依恋超过其他所有万物以及对其他所有国家的依恋,那么你们法国就大错特错了;当这个民族出于偏爱而做了一些不明智和不公正的事时(他们肯定曾经这样做过),你至少会在他们所犯的过错中发现他们的热诚。
这一原则贯穿于他们的整个政治制度中。他们并不是把教会制度看作是一种便利,(p149)而是对他们的国家所必不可少的,它不是一个异化的或者是可分的东西,或者是为了便利之故而添加的东西,即那种他们为了图一时之便,想保留就保留,想放到一边就放到一边的东西。他们把它视作他们整个宪法的基础,基于它、基于它的每一个部分,它成为一个固若金汤的整体。教会和国家在他们心里是不可分割的观念,几乎不存在提到一个的时候而不提到另外一个的情况。
P149
我们的教育也是据此形成的,以肯定和巩固这种印象。我们的教育,从幼儿到成人的所有阶段,几乎是完全掌握在教士之手的。乃至于我们的年轻人,离开学校和大学,进入其人生中最关键的时期,即要将经验和所学结合起来的那个时期,他们是怀着这样的观念到其他国家游学的:没有年长家仆的陪同(就像我们经常在其他地方看到的那样,一些要人都由管家陪着的),跟随我们年轻的贵族或绅士到国外的人中,有四分之三都是神职人员;他们既不是以严厉的主人也不仅仅是以随行的身份,而是作为一个品行严肃的朋友和同伴陪同这些年轻贵族出游的。而且他们往往并不比那些被陪同的人出身差。由于这种关系,他们终生都会保持一种密切的联系。我们认为,通过这种关系将我们的绅士与教会之间关联起来了,同时教会也通过与这个国家的领袖人物的互动,得以自由化了。
由于我们对这种古老的教会形式和制度形式如此坚持,以至于从十四或十五世纪开始就几乎没有产生过任何变化;就如同对其他所有事物的坚持一样,(p150)我们特别地坚持,对于我们古老而稳定的信条,永远都不一下子使其与古代的完全背离。我们发现,整体而言,这些古老的制度对道德和训诫是有益的,可以在不改变其基础的条件下对其加以调整。我们认为,按照上帝造物的秩序,保留科学与文学增益的部分,它们完全有能力接受和改造。毕竟,正是凭借这种哥特式的和僧侣式的教育(因为它本来就是这样的),我们才可以声称在照亮和装扮了现代世界的科学、艺术以及文学的进步过程中,我们与欧洲的其他任何国家一样,在很早就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认为这项进步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的祖先所留给我们的知识遗产。
P150
正是由于对教会制度的依恋,英格兰民族才会认为,把全体巨大的根本性利益托付给他们所不信任的任何民事或者军事的公共服务部门,即不稳定、不可靠的个人捐税,是不明智的。他们看得更远。他们从来没遭遇过,并且永远都不会遭遇将教会固定的不动产变成一项依赖于国库的补贴,可随时因为财政的困难,或者有时候出于政治目的而冒充的财政困难而被推迟、截留甚或取消。其实,这些困难多数情况下都是因政客的挥霍无度、玩忽职守和贪得无厌造成的。英格兰人民认为他们是出于宪法及宗教上的动机来反对任何意图把他们独立的教士变成领取国家宗教补贴的计划。当教士的影响力依赖于王权时,他们会为他们的自由而担忧;当教士依赖于王权之外的其他势力而陷于派系之争时,他们就会为公共的安宁而担忧。因此,他们就让他们的教会如同国王和贵族那样,拥有独立性。
P151
出于宗教和宪法政策的双重考虑,同时出于这样一种看法,即确保为弱者提供慰藉和为无知者提供教导是一种义务,他们把教会的不动产认定为大众的私人财产,不论在使用权还是支配权上,国家都不是所有者,只是一个监督者和管理者。①他们规定这项制度条款应该坚如磐石,不应当随着资金以及行动的尤里普斯②而随意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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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柏克坚持认为,一个国家内像教会这样的法人财产也应当被视为是与个人财产相同的,因此应当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这就为下文中国家与教会关系的大篇幅论述提供了基础。—编译注
②尤里斯是希腊本岛和埃维亚岛之间的海峡,以水流的湍急而著名。—编译注
英国人,我指的是英国的有识之士和领袖人物,他们在智识上(如果有的话)是开放和直接的。如果他们在表面上公开信奉一种宗教而实际上却鄙视它,他们本人也会为这类愚蠢的骗人把戏感到羞愧的。如果通过他们的行为(人的行为是世上仅有的几乎从不说谎的语言),他们似乎把伦理世界和自然世界中这项伟大的统治原则仅仅看作是让平民百姓恭顺的发明,他们就会明白,以这样的行为,会使他们所希望的所有政治目的都落空。他们会发现,他们很难让别人去相信一个他们自己显然都不相信的制度。这片土地上的基督教政治家首先是为大众服务的,只因为他们是大众,也正是基于同样的理由,这也是所有教会机构甚至所有机构的首要目标。他们被教导说,对一个真正的使命的最大考验就是看他们向穷人传递福音。(p152)因此他们认为,对于那些不相信它的人,不认真对待它的人,就应该去给穷人布道。因为他们也知道,仁慈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一类人,而是应该将其给予每一个需要它的人,所以,他们没有对悲惨大人物的不幸失去应有的忧虑和同情。并没有因为他们那种难于取悦的讲究、傲慢自大和自以为是的臭脾气,就剥夺了他们对自己的精神污点和痛苦进行疗伤式的关注的机会。他们知道宗教的教导对这些人来说,比对别人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因为他们面临更多的诱惑,因为他们的错误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因为他们的坏榜样会产生不良影响;因为有必要让他们对谦逊和美德之轭低下傲慢和野心勃勃的头;因为十足的愚蠢和公然的无知(人们最应当知道的)在法庭、军队首领以及参议院已经与田间坊间一样盛行了。
P152
英国人民感到满意的是,宗教对大人物所提供的慰藉与它所能提供的教导是同等必要的。他们也是不幸福的人群中的一员。他们也有个人的痛苦和家庭的不幸。在这一方面,他们并不享有特权,但是他们要支付所有可能的道德捐税。他们需要这种无上的安慰来平复折磨人的忧虑和焦灼。这种焦虑——源自对动物生活的有限需求不甚了解——的范围其实是无限之广的,经由疯狂的、信马由缰的想象力的无穷组合后更是变得形形色色。需要有某些慈善的救济来填补我们这些不幸的兄弟心中因对世上的一切都不怀希望也不带恐惧而造成阴暗的空虚;需要有些东西来缓解这些无所事事之徒的致命消沉和过度萎靡;需要一些东西来激发他们在对所有可以用金钱换取的享乐感到厌倦之后继续生存下去的欲望。(p153)对于这种金钱买来的享乐,自然都无法按照其本身的进程发展,甚至所有的欲望都被提前预料到了,享乐被事先的计划和设计好的欢愉破坏了;在愿望和目标成就之间没有任何阻隔和障碍。
P153
英国人民知道,如果教会的教士们不是因为万不得已才同他们来往,并且在有些情况下,还必须向那些人行使某些类似权威的东西的话,教士们对那些存在已久的有权势之人的影响力将会是何等的微乎其微,对于那些新贵们的影响又该会是怎样的少之又少。如果在他们眼里,这些教士团体的地位不过就是他们家庭仆役的地位,他们会对这个团体怀有怎样的看法呢?如果贫穷是出于自愿的,那可能会有所不同。自我否定的强烈动机会在我们的心里发挥强有力的作用,一个无欲无求的人则会获得极大的自由、安宁乃至尊严。但是,作为不管是来自哪个阶层的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他绝不会自甘贫困。由于世俗的贫困而不受尊重的情况,教士自然也并不能幸免。所以我们的制度颇有先见之明地考虑到要使给自以为是的无知者提供教导的,对无礼傲慢之过加以审查的人,既不会招致他们的蔑视或靠他们的施舍过活,也不至诱惑有钱人忽略了对他们心灵的真正治疗。基于这一原因,在我们首先满足为穷苦人提供以一种父母式的关切的同时,并没有把宗教(就像我们耻于表明的那样)贬斥到穷乡僻壤中去。非但没有,我们还让她在法庭和议会高昂着主教的教冠!我们让她融入所有人的生活、融入社会各个阶层里去。(p154)英格兰人民要向世界上所有自以为是的当权者、夸夸其谈的诡辩者们证明,一个自由、大度且开明的民族是尊重他们教会中的高级官员的;而且也不会忍受财富和名誉的傲慢,或者是何种其他的骄傲自负,以鄙夷之情来藐视他们所尊重的;更甚或去践踏凭借后天努力获得的个人的高贵,这种高贵他们希望是,并且也往往是后天努力的结果,而不是对知识、虔诚和美德的回报(又有什么能成为其回报的对象呢?)。他们看到一个主教走在公爵前面丝毫不觉痛苦或者勉强。他们看到一位达勒姆主教或者温彻斯特主教一年有高达一万英镑的收入也不会这么认为,即为什么这些人握有这笔钱就会比手握同等数量不动产的勋爵或者乡绅更坏呢?尽管实际的情况是前者并没有把本该用来喂养人民孩子的食物喂给数量众多的犬和马。整个教会的收入并不总是把每一个先令都用于慈善的,而且也许也不应该这样,但大部分还是都用于这个方面了。对美德和人道的珍爱最好应该留给自由意志,尽管有时候不能实现目标,但总是强于把人仅仅当作政治慈善的机器和工具。如果世界整体不是通过自由而获得的,那么美德就难以存在了。
P153
一旦共和国确认教会的不动产也属于财产权,就不会经常听到关于其多寡的评论。“太多”或者“太少”都是对财产权的背叛。当最高权威对所有的财产都拥有一种绝对的监督权,可以防止对它的任何一种滥用时,只要一旦出了明显差错,就把它引导至一个符合其制度目的的方向,不论它在何人手中,又能产生什么样的罪恶呢?
P154
在英国,我们多数人都会认为是出于对白手起家之人的妒忌和恶意,而不是出于对自我否定的热爱和教会古老的禁欲主义,才使有些人对并不是剥夺自任何人的、与美德无干的名望、荣誉和收入横眉侧目。英格兰人民的耳朵是灵敏的。他们听见这些人大肆谈论这些。但是他们的舌头背叛了自己。他们的语言是骗人的行话、满口伪善的假仁假义和胡言乱语。这些夸夸其谈的人假装要把教士带回到最初传递福音时的那种贫困境地——尽管他们应当一直在精神上保持着这种状态(我们也应当保持,不论我们是否喜欢),但是当那个机构和国家的关系发生变化,当礼仪习俗、生活方式以及整个人类事务的秩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时候,有些东西就必须得变了——英格兰人民一定会这么想。
由于这些观念在不列颠下议院议员们的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了,在处理国内紧急事务时,永远都不会想到以没收教会和穷人财产的方式来扩充财力。渎神和剥夺人权也不是我们供应委员会能想到的招数和办法。伦敦交易所街(Change Alley)的犹太人也没敢流露出他们希望把属于坎特伯雷教区的收入作为抵押的想法。我毫不担心当我向您做出如下保证的时候会遭到否定,即在这个王国任何一个党派或者是阶层的公共人物中,您都不能如愿以偿地找到一个人,是不谴责国民议会被迫进行的不诚实的、背信弃义的、无情的没收行为的,本来对财产权的保护应该是国民议会的首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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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年11月,法国教会的财产被宣布“由国家处置”,在被出售之前被用于冲抵国债。——编译注
P156
我要略带民族自豪感地告诉您,我们英国人中有些本来是希望向巴黎的社团举起盛满他们厌恶之情的酒杯的人,已经开始感到失望了。对你们教会的洗劫为我们的财产安全提供了一份保障。它惊醒了世人。他们怀着恐惧之情警觉地目睹了这场穷凶极恶不知廉耻的掠夺行径。他们已经睁大双眼,并将更进一步看清阴险小人内心私欲的扩张和狭隘的心胸气度,他们以深藏不露的伪善和欺骗作为开始,以公开的暴力和劫掠作为结束。在国内我们已经看到了类似的端倪。我们将严密防范出现类似的结局。
我希望我们永远都不会彻底失去社会联合体的法律所加诸我们的责任感,而以任何公共服务为借口,去没收一个无辜公民的财产。除了暴君,还有谁能想到不经控告、听证、审判,就让另一帮人、成百上千的人一起去霸占别人的财产?哪一个尚存一丝人性的人会想到要把出身高贵、担任神职的人打倒?他们中一些人的年龄,会让人立刻对他被从共和国的最高地位(这个地位是因为他所持有的土地所有权而在国内获得的),打到一个贫穷、悲惨而又耻辱的境地而产生敬意和同情。
财产被充公的受害者之前的餐桌,是摆在残忍而贪婪的掠夺者眼前的一场盛宴。充公者粗暴地将他们从自己餐桌旁赶走,然后的确倒是从中弄了些残羹冷炙作为对牺牲者的打赏。(p157)但是把人从独立状态转变成依靠施舍度日本身就是非常残忍的行为。人们在某种生活状态下可能容忍的条件,可能对其他事物就难以适应了,当其他所有条件都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发生一场可怕的革命。一个具有美德的心灵,被判决犯了任何罪行都是痛苦的,除非这种罪行是要剥夺其生命的罪行。对有些心灵来说,贬低侮辱和名声扫地是比死亡还要严厉的惩罚。一个由于教育经历和他所从事的宗教职位这双重的教导而对宗教持有格外偏爱的人,要从将他洗劫得一贫如洗的那些渎神的、没有信仰的人的手里领取从自己过去财产的一点剩余中所划出来的施舍;不是接受虔诚信徒的慈善捐赠,而是从不堪一击的、公然嚣张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的人那里领取(如果他们终究还是接受了的话)维持基本宗教生活所需的费用(这点基本费用的发放标准是根据他们所持的鄙夷态度决定的,目的只是让领取这点救济的人在世人眼里变得卑贱和一文不值),更无疑是无限地加剧了这种苦难的残酷性。
P157
但是这种对财产的占有行为,看似好像是依法做出的判决,而不是一场没收。他们似乎已经从罗亚尔宫(Palais Royale)和雅各宾派*那里找到了学术依据。(这些学术主张)有些人对他们依据法律、依据习俗,根据法院判决、根据千百年来所形成的惯例而拥有的财产是没有权利的。(p158)他们说教会是法人、是国家的创造,国家可以任意将其摧毁,理所当然可以对其任何一个方面加以限制和改造。因此他们所拥有的财产并不是他们的,而是属于创造了这个法人的国家;因此我们也无须自寻烦恼地为了我们对他们这种拟制人格的所作所为而带来的自然情感或者作为自然人所遭受的痛苦而担忧了。你们究竟是以何种名义去伤害他人,并剥夺别人正当的职业报酬的?更何况这种职业在过去不仅是被政府允许的,而且还是受到鼓励的,正是基于这种对确定薪酬的预期他们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规划,缔结债务,并且使大众都对他们形成了完全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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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亚尔是奥尔良公爵在巴黎的府邸。当时的奥尔良公爵由于觊觎王位,一直在国内煽风点火,鼓动暴乱和革命,唯恐天下不乱。十月事件他就曾有所参与。
雅各宾派,在法国革命最开始就已经成立,是巴黎俱乐部里处于领导地位的一个,在圣誉街的“前多明我会”修道院聚会。—编译注
P158
先生,您不会以为我还要长篇大论地对这种可悲的对人的区分示以祝贺。暴政的力量有多可怕,为它辩护就有多么可鄙。如果你们国家的财产抄没者们,不是通过早期的犯罪获得了可以确保赦免他们所犯之罪及欲犯之罪的权力,那么本应该驳斥诡辩家成为盗窃罪和谋杀罪帮凶的,就不是逻辑学家的三段论推理,而是行刑人的鞭子了。巴黎现在那些强词夺理的暴君在高声谴责那些已经离开统治之位、在旧时代里给这个世界带来烦恼的暴君他们之所以这样英勇无畏,是因为他们绝不会被他们的旧主人关入地牢和铁笼子里去了。当我们看到我们旧日的暴君在我们眼前所上演的更凄惨的悲剧时,我们会不会对他们稍温和一些呢?如果我们能够像他们曾经的那样,可以安全地行使自由时——当说出一个正直的真理,只需要对我们所厌恶的人表示鄙视就足够了的时候,我们是否也会跟他们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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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黑体字非原文标
[ 本文摘录:杨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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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英国18世纪晚期最重要的政治学阐释者。终其一生,多数时候他都在从事政治实务。1765-1794年,他担任英国下议院辉格党的议员,还在短命政府中担任过副部长一职。他笔下的政治学理论均来源于从政经历。由于柏克深信人类社会的现实是复杂多变的,远远超出个人一生经验所能认识的范围,因此,他认为,在进行社会变革时,应当极为审慎。对于那些仅仅从一个抽象的政治原则出发,而未经实践检验的政治理论,柏克持有极大的怀疑和谨慎。他一再重申经历悠久岁月而流传下来的传统、习俗和经验的价值。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一书中,柏克充分地阐述了他作为英美保守主义奠基人的基本政治主张。
内容提要
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是世界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它几乎迫使当时的每一个知识分子都要站在它面前表明自己的态度。柏克晚年的压轴大作《法国大革命反思录》即以充满激情而又酣畅淋漓的文笔,猛烈攻击了法国大革命的原则。在他看来,那些原则看似在维护人权和自由,实则空洞、危险,是对人权、自由、宪政以及维系欧洲文明的传统的践踏。他深入剖析了法国大革命的根本症结,准确地预言了随后的一系列灾难性后果,并在革命初期就预料到法国大革命必定以某种军事独裁作为终结。本书是保守主义经典著作,柏克也借此确立了其保守主义奠基人地位。
目录
埃德蒙·柏克年表…001
编者前言…001
法国大革命反思录…018
原文注解…340
埃德蒙·柏克年表
1729年1月12日,出生于都柏林,父亲理查德·柏克是一名律师,母亲名字叫玛丽。
1744—1750年,在都柏林三一学院接受教育。
1750年,进入伦敦中殿(法学协会)学习。
1756年,出版《为自然社会辩护》和《对崇高和美感之起源的哲学探源》。
1757年,与简·纽金特结婚。
1759年,创办《年鉴》。
1759—1764年,担任威廉姆·杰拉德·汉密尔顿的私人秘书。
1765年,担任罗金汉勋爵的私人秘书。
1765—1774年,代表佛尔尼勋爵的利益当选温多佛市的下议院议员。
1768年,在比肯斯菲尔德购置了一处房产和地产。
1770年,出版《论当前不满情绪之根源》。
1773年2-3月,到访法国。
17741780年,当选布里斯托尔的下议院议员。
17751782年,强烈支持美洲殖民地对乔治三世和诺斯爵士政府的反抗。
1780—1794年,代表罗金汉和菲茨威廉姆的利益担任米尔顿市的下议院议员。
1782年3-7月,担任军队的军需主计长;1783年1-12月,再次担任该职位。
1786—1794年,身为辉格党内最伟大的印度专家,柏克在对沃伦·哈斯廷斯弹劾案中发挥了直接作用。
1790年,发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
1791年,由于在法国事务上的分歧与福克斯分道扬镳,写下《致一名国民议会议员的信》《一个新辉格党人对老辉格党人的呼吁》和《法国事务之我见》。
1792年,著《对当前国家事务的看法》。
1793年,发表《少数派行为评述》和《论同盟政策》。
1796年,发表《论弑君和平信札》
1797年,逝世于比肯斯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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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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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 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启示录 2:7 和合本)
Whoever has ears, let them hear what the Spirit says to the churches. To the one who is victorious, I will give the right to eat from the tree of life, which is in the paradise of God.(Revelation 2:7 NIV)
INCH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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