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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诉茶美是怎么回事?爱喝茶的反诉谁赢了?2021年的第一天,瓜陆续来了,最近,爱茶的人状告爱茶的人。有可能是很多朋友第一次听到茶叶店的名字。我们究竟为什么要起诉茶的美丽?大家一起看看吧!
茶颜悦色反诉茶颜观色事件
2020年4月,察言观色起诉察言侵犯商标权,被法院驳回。
2021年1月4日,茶闫妍起诉茶严观Se不正当竞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一、“茶赏心悦目”、“茶赏心悦目”的商标注册时间
据公开信息,自2013年12月长沙首家茶叶店开业以来,已有近200家分店。2019年5月,一家名为“茶严观色”的茶店在长沙开业。随后,双方陷入了长期的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
据中国商标网报道,“茶美”商标于2013年10月8日由湖南茶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茶越公司)首次在35、43、30类商品和服务中注册。
2004年9月22日,柴泽军在43种商品和服务中申请商标“茶言冠色”,并于2008年3月14日注册。该商标有效期为2008年3月14日至2028年3月13日。经批准的商品/服务包括“茶馆”、“咖啡馆”和“餐馆”。2018年,该商标多次易手,广州罗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罗绮公司)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
二、侵权案件的处理
2017年至2019年,洛基公司先后在长沙、株洲开设了多家茶店,并授权相关茶店使用“茶面观色”商标。
在此前的商标侵权诉讼中,原告罗绮公司认为“茶美”商标早在2008年就已注册。经过多年的经营,其茶馆数量已达到400多家,并已进入海外市场。被告茶越公司在茶楼门、店面装修、茶杯、包装、收据、纸巾、服务员服装、坐垫等很多地方使用了与原告商标“雅茶”在形状、声音、含义上非常相似的“雅茶”一词。所以构成商标侵权。
2020年4月8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判决“宜人茶”不构成商标侵权。
主要原因是:
1.注册商标“茶美”的核准范围与商标“茶美”的核准范围不同。前店不为消费者提供续杯等茶馆服务,其商标主要是识别商品来源,而不是识别服务来源,不超出其认可的使用范围。
第二,从商标本身的近似程度来看,虽然“宜人茶”和“美丽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构图组合后,图片、图片与图片在字体、意义、整体结构上有很大的区别。
三、“香喷喷的茶”2013年12月开始使用。经过不断的推广和宣传,消费市场日益扩大,品牌知名度日益提高。已成为长沙、湖南乃至全国著名的“网络名人”奶茶。但自2017年开始推广“茶与色”以来,商标的意义和知名度明显较弱。
第四,“宜人茶”虽然由“宜人茶”和“宜人色”组成,但它既不是“宜人茶”,也不是“宜人色”,而是“宜人茶”的整体。
综上所述,两个注册商标不相似,不容易混淆,不存在侵权问题。
三.不正当竞争案件
那么,茶色是否构成茶色
悦色的不正当竞争?2021年1月4日,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原告茶颜悦色认为,自己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奶茶店,非常火爆,新开店最长排队时间长达18小时,受到全国知名媒体甚至国际媒体报道,足以认定原告方具有极高影响力。而被告方使用与原告店铺相似的装饰装潢,属于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在长沙开设的茶颜观色奶茶店,是在原告的知名度已经很高后开设的。被告在后使用商标,应负有避让义务,但被告完全未履行。
原告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方被告一广州洛旗公司、被告二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三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茶颜观色南门口店),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和被告二停止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装饰进行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万元;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在南门口门店使用与原告近似店铺装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万元。
茶颜观色答辩认为,自己并没有使用与原告近似的装潢装饰。即使与原告存在相似元素装潢装饰,也是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而茶馆装饰仕女图亦是有权利基础。被告本身也投入大量广告宣传,茶颜观色本身具有区分原告的特点。而各个平台打着茶颜观色旗号的加盟招商信息,并非被告所发布。被告在原告2013年开设第一家店之前,已有商业使用,只是仅开设少量门店,没有在互联网上留下痕迹,并不代表没有使用。
双方质证显示,茶颜观色南门口店已于2020年9月份关门。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